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乘用車將根據排量劃定7檔征稅,,直白地說,,就是車船稅要漲,,排量越高,,交得越多,。當然,,也要比以前交得多,。 是調節(jié)財富分配,,還是增加財政收入,新華社為此連發(fā)三文,,質疑稅務部門是不是把私家車當成了“唐僧肉”,。這樣一個出發(fā)點定位于“鼓勵小排量、抑制大排量、促進節(jié)能減排”的稅種何以惹得輿情洶洶,? 說實話,,小小的車船稅沒多少錢,據媒體推算,,假定草案最后通過,,車船稅一年的收入也不過是300億元左右,增收也就是30億元,。具體到個人,,以普通家庭最為青睞的1.6L-2.0L排量汽車為例,征稅標準擬提高為660-960元,,雖然比原標準翻了一番,,但相比已經含在車價中的17%增值稅、5%消費稅和2.5%的消費稅附加,,以及購車時需要繳納的相當于車價10%的購置稅,,還有購車以后的燃油稅、過路費,,如果是進口車還要繳納不菲的關稅,,因此漲后的車船稅其實也算不得什么。然而,,就是這么一筆小錢,,卻讓公眾無法“淡定”,人們看到了加稅的結果,,卻并不能服氣加稅的理由,。 用車船稅來調節(jié)財富差距,來促進“節(jié)能減排”,,說起來“政治正確”,,做起來卻只考慮執(zhí)行便利,從而讓目的和手段不匹配,,導致口號正義,,行動掠錢。作為財產稅,,理應按照價值征收,,現在卻是按照排量征收,殊不知,,排量大小與能耗高低并非完全正相關,。比如,一輛1.6L的凱越百公里油耗能達到10-12L,,而一輛3.0L的銳志百公里油耗僅為9-10L,。更何況,,同樣一個目的,有了燃油稅,,為何還要拉上車船稅?征稅也興“打仗親兄弟”,? 公眾的憂慮在于“巧立名目”,,在于“沒完沒了”。如果說為了“節(jié)能減排”就可以調高車船稅,,那么以后也可以說為了解決城市擁堵,,需要開征污染稅、堵車費等,,今兒這一刀,,明兒那一刀,每一樣繳的錢可能不多,,但架不住“樣”多呀,!汽車并不是什么奢侈品,如果以前算是,,現在則已經成為城市中普通家庭的“標準配備”,。因此,對汽車購買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稅負加重,,與今年以來政府一直提倡的“民富”目標相背離,。稅負過重,使得車船稅終于成為了出氣筒,。 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加減法一起用,除了增加收入之外,,也要適當降低稅負,,尤其是交叉稅負。如果有了房產稅,,那么土地增值稅,、出讓金等就不應該同時存在,既然有了燃油稅,,車船稅就無需擺出一副“調節(jié)收入,、節(jié)能減排”的架勢,前者就能勝任,。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溫孚江說得好,,“政府有責任把納稅人的錢花好,同時要盡量減少人民群眾交稅的稅額,。不能總想著從老百姓兜里掏錢”,。不能說,,什么商品老百姓用得越來越多,越來越離不開,,這種商品就成為稅務部門的重點關照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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