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久將成為一個深刻的社會危機,而現有的水資源管理,,很難應付氣候變化對水資源供給,、洪水風險、健康,、農業(yè),、能源和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保障程度的影響。引入“水金融”,,建立“水金融”制度,,利用金融市場配置水資源,應是我國水資源配置制度改革發(fā)展的方向,。我們期待著盡早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水金融”標準,。 我國是用水大國,更是缺水大國,。筆者認為:引入“水金融”,,建立“水金融”制度,利用金融市場配置水資源,,應該是我國水資源配置制度改革發(fā)展的方向,。 在世界許多地方,水資源的日益枯竭讓越來越多的國家陷入困境,。1977年召開的“聯合國水事會議”,,向全世界發(fā)出嚴正警告:水不久將成為一個深刻的社會危機,繼石油危機之后的下一個危機便是水,。中國有必要建立“水金融”制度,,大力發(fā)展“水金融”市場,爭取全球“水金融”框架體系下的主動權,。 一般來說,,“水金融”是指與水事活動有關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水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水資源的開發(fā),、利用與保護、節(jié)水項目的研究與開發(fā),、水利(電)項目開發(fā),、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簡言之,,就是把可交易的水資源以及與其有關的物品(包括虛擬水)當作一個有價格的商品,,以現貨、期貨等方式買賣,。 研究“水金融”對水資源的保護,、開發(fā)、利用與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水資源日益成為一種稀缺的經濟資源,,水資源優(yōu)化配置將成為解決中國部分地區(qū)嚴重缺水問題與水災問題的主要途徑。在水資源短缺的情況下,,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與建設節(jié)水型社會需要解決兩個核心問題:或讓用水者自覺節(jié)約用水,,以實現用水總量與水資源供給量的大體均衡;或在控制用水總量的同時,,實現水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以促進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若能通過制度或法律來清晰界定與水有關的金融活動,,并作金融市場的制度安排,,則既可大大提高政府的管制效率,,也容易使人們按照金融交易規(guī)則來自覺遵循節(jié)約用水,同時還可通過金融市場來配置水資源,。由此可見,,“水金融”相當于一種調節(jié)機制,既可以促使用水者自覺節(jié)約用水,,也能通過金融杠桿調節(jié)稀缺的水資源在用水效率高低不同部門進行優(yōu)化配置,。 “水金融”除了優(yōu)化資源配置功能之外,還有價格發(fā)現功能,、氣候風險管理和轉移功能,、虛擬水交易功能。建立“水金融”制度,,可以設計出可交易的水權及其衍生品比如股權,,通過匯集買賣交易雙方,充分發(fā)現價格,,引導經濟主體把水權交易成本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用市場化手段促進我國節(jié)水的實現與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隨著“水金融”市場交易規(guī)模的擴大和水資源貨幣化程度的提高,,水權及其衍生品可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流動性的金融資產,。 現有的水資源管理,很難應付氣候變化對水資源供給,、洪水風險,、健康、農業(yè),、能源和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保障程度的影響,。世界上一些國家開始重視氣候變化對水資源管理的影響,并采取措施以適應氣候變化,,如,,英國在現在的水資源規(guī)劃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此,,建立與完善“水金融”制度可考慮利用天氣期權等天氣衍生品來規(guī)避水權交易價格波動風險。農業(yè)領域則通過天氣指數及相關的保險產品,,轉移水害(包括旱災與水災)等風險,。此外,建立“水金融”制度,,資本市場也可發(fā)揮與水有關的災害損失的經濟補償和轉移分擔功能,。 最新研究表明,生產1噸小麥需要耗費1000噸的水資源,,1噸玉米需要耗費接近1200噸的水資源,,1噸稻米需要耗費2000噸的水資源,。如果缺水國家或地區(qū)能通過貿易或投資之類虛擬水交易方式從富水地區(qū)購買水密集型農產品或投資水密集型農產品項目的建設來獲得水和糧食的安全,就能大大緩解缺水國家或地區(qū)水資源緊缺矛盾,。 具體而言,,建立“水金融”制度,,筆者有如下幾點建議: 其一,,完善水權交易制度。加快相關立法,,進一步完善我國環(huán)境立法和“水金融”法律制度,。當然先要明確水權交易的適用范圍,依據確定的水量,、水質與使用期等方可推行水權交易,。水權交易可分為永久性和臨時兩種,交易方式又可分為私下交易與公開交易,。成熟有效的市場除了買賣雙方參與外,,一些中介機構的參與也是十分必要的。在不斷完善水風險評價標準的基礎上,,適時推出水權交易衍生工具,。 其二,加強對“水金融”的宏觀調控與引導,。這需要進一步發(fā)揮央行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出臺與低水經濟相關的信貸規(guī)模指導政策,引導商業(yè)銀行的信貸投向,�,!八鹑凇迸c政策性金融機構有著必然的內在聯系,特別是準公益性水利項目,、純公益性水利項目以及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水務,,都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的基本范疇�,?梢钥紤]運用信貸杠桿加大對節(jié)水項目,、水利(水電)基礎設施建設、水資源保護與開發(fā)項目,、污水處理項目等的支持,。還有,設置外匯管理的綠色通道,,對低水企業(yè)和項目提供業(yè)務便利,。 其三,“水金融”政策性強,、操作性強,、參與度高,、涉及面廣,發(fā)展“水金融”是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不僅涉及環(huán)境領域,,還涉及地理學、經濟學,、社會學,、人口學、法律,、管理學等領域,。因此,需要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根據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原則制定一系列標準,、規(guī)則與制度,,提供相應的投融資與稅收導向等政策配套,尤其鼓勵金融機構與民間機構參與,。 其四,,目前國際上關注的熱點是“碳金融”與“低碳經濟”,還沒有學者提出“水金融”的概念,,這對中國是一大機遇與挑戰(zhàn),。誰先提出概念,誰就擁有交易標準的制定,、項目認定,、核算方法等一系列話語權與主動權。因此,,我國必須抓緊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水金融”標準,,堅持以開放、積極,、建設性姿態(tài)參與國際合作,,推進全球均衡的水權交易與“水金融”體系框架建立。尤其為了順應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應著力發(fā)展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貨幣的水權交易產品,,建立健全人民幣在全球水權(包括虛擬水權)交易中的貿易、投融資和資本市場循環(huán)流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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