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重新修訂了對市州政府目標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省政府在年初不再向市州政府具體下達GDP增長率指標,,轉而通過12項發(fā)展指標的考核,,確定各市(州)年度工作的好壞,。(10月8日《人民日報》) 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備受批評。在GDP指揮棒之下,,一些地方和官員為追求經(jīng)濟發(fā)展速度、多出政績,,不惜犧牲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有的官員甚至采取數(shù)字造假,、空報等手段,以實現(xiàn)“數(shù)字出官”,。為此,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都進行了一些政績考核改革的探索,,譬如近年來提出的綠色GDP等,。但因為考核指標模糊,、改革阻力較大,,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至今未能實現(xiàn)根本改觀,。 從現(xiàn)實出發(fā),,在短期內破除GDP崇拜,,實現(xiàn)政績考核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不切實際的。盡管如此,,政績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是必須明晰的,,應該重申和強調,,政府不是企業(yè),,效率不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標,經(jīng)濟發(fā)展同時,,應推動社會各項事業(yè)的同步發(fā)展,。這些方面,遠不止經(jīng)濟指標可以涵蓋,,社會公共產(chǎn)品的完善,、政府行政體系的高效廉潔、資源環(huán)境的保護……都是其重要指標,。朝著這些方面的努力是為必須,,因此政績考核的改革應該將以上方面都納入進去。 值得一說的是,,政績考核的指標容易談,但很多東西量化卻異常困難,。事實上,之所以形成今天以GDP為中心的政績考核方式,,就是為了實現(xiàn)考核的量化,。而在此之前,,對于政府和官員的考核,,更多是定性,很難有準確的評價,。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才采取了指標分解,、逐項打分的方式,,從這個角度上說應該也算一種進步,。但量化未能根本性地解決政府、官員是否執(zhí)政為民,,是否令公眾滿意的問題。相反,,如果完全放棄GDP為中心的量化考核,,是否又會造成矯枉過正,,對政府、官員又如何進行考核呢,? 我們注意到,,四川省的政績考核改革雖然不再向市州政府具體下達GDP增長率指標,,但依舊通過12項發(fā)展指標的考核,,確定各市(州)年度工作的好壞,。這些指標中,,就包括引進到位國內省外資金、外商投資實際到位額等指標,。顯然,,從這些具體的指標中可以看出,,完全走出GDP為中心的考核方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正常的社會,,注重經(jīng)濟增長和其他方面的進步,,是并不矛盾的,。健康的發(fā)展,,經(jīng)濟增長同時讓大多數(shù)人受益,,縮小城鄉(xiāng),、社會收入差距,本身是非常正常的,。而實現(xiàn)各方面的協(xié)調發(fā)展,就必須從轉變政府職能開始,,政府和官員應該首先弄清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 在現(xiàn)行的授權體系下,,政績考核指標的改革,事實上就起到了這樣的作用,。而這絕不是一個地方政府能夠獨立完成的,,必然是從上而下的改革。自上而下的轉變,,官員才會重視社會保障、就業(yè),、教育,、醫(yī)療……更多關乎公眾權益的方面,而不再僅僅追求GDP的高速增長,。政績考核改革的實現(xiàn),離不開行政體制,、政府職能的轉變,,而這恰恰是最難實現(xiàn)的,。事實上,,考核方式是否合理,,不僅僅在于指標的變化以及如何量化,,更在于考核評議權由誰主導,。擴大公眾在政績考核權重中的影響力,,讓官員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壓力,,是改革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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