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加班通知出來了,,緊跟著國家關于2010年中秋與國慶雙節(jié)放假的通知,。筆者不幸成為加班者之一,中秋和國慶均不得一天休息,。當筆者懷揣不安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向老板提及加班費問題時,,老板說:“沒有,咱們單位什么時候有過加班費,?”
筆者的冷汗冒了一頭,,不是怕的,是氣的,。相信很多人跟筆者有同樣的遭遇,,過節(jié)成了“過劫”�,!捌渌鼏挝欢紱]有”是用人單位逃避加班費的直接理由,。作為一名“被加班”如家常便飯的勞動者,筆者不止一次地向老板提過加班費,,但每次老板都會拿“別的單位都沒有”來回答我,。至于哪個單位沒有,為什么沒有,,老板沒說也沒必要說,,大家不是心知肚明嗎,?
法律執(zhí)行疲軟是索要加班費難的潛在理由。相關勞動部門和執(zhí)法部門,,只懂得在節(jié)假日前后略盡人事,,幫勞動者算算賬。至于有多少勞動者沒有拿到加班費,,有多少單位拒付加班費,,是沒有人過問的。如此民不告,、官不究的執(zhí)法思維,,豈能讓加班費從夢中醒來?
就業(yè)難,、勞資關系的不平衡是加班費“習慣性流產(chǎn)”的根本原因,。“要加班費還是要飯碗,?”作為普通勞動者,,這幾乎是一個沒有選擇的選擇。在就業(yè)形勢不樂觀,、工作難找的語境中,,勞動者選擇犧牲加班費以保全工作不難理解。而用人單位更是以此有恃無恐,,有意甚至惡意地逃避加班費,。
如果從加班費和休假兩者中選擇,相信大多數(shù)勞動者都會和筆者一樣,,毫不猶豫地選擇休假,,而不要加班費。因為,,一年365天,,節(jié)假日本來就屈指可數(shù),能連休幾天的節(jié)日更是少得可憐,。用人單位以工作為名,,剝奪勞動者的休息權,以及與家人團聚的機會,,給區(qū)區(qū)幾百甚至幾十元的加班費,,能補償?shù)昧藙趧诱邠p失的幾毫幾厘?班是不得不加,,但加班費,,何時不再是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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