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實名制”9月1日起正式實施,,消費者去營業(yè)廳購買手機卡,,必須持身份證才能辦理。對于老的預付費客戶,,運營商要在相關法規(guī)出臺后,,用3年時間完成補錄信息和信息核實工作,。消費者對手機實名制最大的質疑就是能否保證個人信息安全。 各種垃圾短信,、手機詐騙等行為讓公眾不勝之煩,,據(jù)說,此次實行手機實名制后,,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一問題,。因為,實行實名制后,,只要在電信,、移動部門一查,就知道誰在發(fā)垃圾短信和搞手機詐騙,。這聽起來很美妙,,不過,不要忘記的是,,有些騙子們之所以能在你我他手機上發(fā)短信,,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移動等部門,是他們的“內(nèi)鬼”泄露了我們隱私,。 工信部此次發(fā)文,,要求實行手機實名制,我們并沒有看到在全國范圍內(nèi)征求意見,,更沒有搞立法聽證,,程序正義性值得商榷,。更重要的是,這個文件要求搞手機實名制的同時,,并沒有拿出切實有效地保障公民隱私的措施,,這更讓人充滿了憂慮。 雖然,,去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規(guī)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钡牵瑢τ诖蠖鄶�(shù)公民來講,,侵犯他個人的隱私,,往往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而且,,要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刑事或者民事責任,,也要以公民知情為前提,公民如果根本不知道誰接觸了他的隱私和泄露了他的隱私,,或者根本就拿不出證據(jù),,不用說刑事責任,連民事責任也無從追究,。 “手機實名制”馬上要實施了,,但相關保護公民隱私的措施卻不能緩行。首先就是要對手機運營商建章立制,,提醒他們高度重視用戶的隱私保護,,并嚴格制定程序來加強這種保護;其次,,要打破手機運營商與公民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手機運營商要將可能接觸公民個人信息的環(huán)節(jié)公之于眾,對于特殊程序批準查閱公民個人信息要加以說明,,當發(fā)生糾紛時,,手機運營負有義務證明自身并沒有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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