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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作者:吳黎華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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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首批股民訴佛山照明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告訴《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首批判決佛山照明賠償原告5931萬元,,每位原告賠付金額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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