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前夕,,國家發(fā)改委網(wǎng)站通報了9家商貿(mào)企業(yè)的價格欺詐行為。其中,,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因“在降價促銷時虛構原價”受罰;上海市置地廣場商廈有限公司存在“打折返券促銷價高于原價”的情況,。國家發(fā)改委表示,這些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然而,現(xiàn)實中消費者遭遇的“價格欺詐”五花八門,,有些“欺詐”行為打的就是法律的擦邊球,。近日,北京的宋先生致電本報,,訴說了他在家樂福超市(北京石景山萬達店)的遭遇,。
消費者:促銷時發(fā)現(xiàn)“猛提價”
3月28日,宋先生到家樂福超市準備買幾只整理箱,,當時標價是43.9元,。隨后,宋先生看到店內張貼著“自3月31日起全場滿150元返40元”的促銷海報,,決定搞促銷的時候再來買,。
3天后,家樂福超市的促銷活動如期啟動,,但宋先生發(fā)現(xiàn)整理箱的價格變了,,漲到了每只79元。宋先生算了一下,,如果買兩個整理箱,,花費是158元,即便按滿150元返40元的優(yōu)惠活動計算,,158元-40元=118元,,平均一只整理箱也要59元,比之前的標價要貴15元多,。
宋先生感覺事情蹊蹺,,取下價簽想仔細看看是不是這款整理箱的標價,誰知道這張價簽下面居然還壓著另一張價簽,,印的是43.9元,。
仔細對照后,宋先生發(fā)現(xiàn),兩張價簽的品名,、產(chǎn)地,、規(guī)格、等級,、單品號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就是價格和打印日期,。
“幸好我之前知道這款整理箱的價格,,不然就被商家忽悠了�,!彼蜗壬J為,,超市在促銷活動前突然提價的行為屬于虛構原價。他按價簽上公布的北京市發(fā)改委價格舉報電話(12358)舉報,,但是始終沒有撥通,。
官方:不構成價格欺詐
4月13日,記者到家樂福超市采訪時,,促銷活動已不再是“滿150元返40元”了,。記者在擺放整理箱的貨架前找了幾遍,也沒看到標價為43.9元或79元的整理箱,。隨后記者請超市員工幫忙查找,,這位超市員工說:“價格每天都在變,沒辦法找,�,!�
在促銷活動前,商家突然“提價”的行為是否構成虛假宣傳?提價近八成(不考慮打折因素,,從標價看),,是否構成暴利呢?記者隨后撥打了石景山區(qū)發(fā)改委的價格舉報電話。
石景山區(qū)發(fā)改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家樂福超市促銷前提價的行為屬于正常的商業(yè)行為,,不構成價格欺詐。另外,,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也還沒有提價限制,,提價近八成也不屬于“暴利”。
這位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說,,依照《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jīng)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jīng)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但是從宋先生反映的情況看,標價形式不存在欺騙和誘導消費者,而且促銷活動本身并不存在欺詐,。因為商家有自主定價權,,所以,家樂福調整價格行為,,屬于正常的商業(yè)行為,,不構成欺詐。
作為企業(yè)經(jīng)營者,,北京市人大代表,、柯瑞生物工程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齊清持相似觀點�,!氨M管家樂福超市的行為,,從消費者的直觀感覺來看有點兒不占理,但是從法律上,,從市場經(jīng)濟的大背景下看,,屬于正當?shù)纳虡I(yè)運作,不存在問題,�,!饼R清表示,影響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人員成本,、進貨渠道等等。如果商家的定價權受到約束,,市場就會缺乏活力,,商家的經(jīng)營活動也就很難維持了。即使價格調整的時間就在促銷活動前,,也不存在欺詐,。
采訪中,記者希望得到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相關回應,,然而按程序將采訪提綱發(fā)過去近半個月,,對方一直沒有回音。
代表:商家在“忽悠”消費者
“我曾經(jīng)在國外居住過一段時間,,最明顯的感覺是,,他們的打折促銷是真實的打折促銷。促銷活動一過,,價格馬上恢復,,而且絕沒有促銷前突然提價的情況�,!北本┦腥舜蟠�,、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玉梅告訴記者,,家樂福的調價行為即便從法律上不構成欺詐,至少在商家信譽上是有欠缺的,。
“名義上搞促銷給消費者優(yōu)惠,,實際上如果按這個所謂的優(yōu)惠價格購買,比原來的價格還要高,。這其實就是在‘忽悠’消費者,。”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協(xié)名譽會長陳舒建議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陳舒建議規(guī)范促銷行為:“規(guī)定每年的某些季節(jié)和某些時間為統(tǒng)一的促銷時段,平時則明碼實價,。這樣既可以避免因價格的頻繁變動而造成的管理困難,還能防止無序促銷給消費者帶來的價格欺詐和價格困擾,�,!�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陳澤民,、宗慶后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對價格問題給予關注,。陳澤民表示,隨著我國服務業(yè)和大型購物中心的快速發(fā)展,,對完善和健全明碼標價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當前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現(xiàn)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從法律上規(guī)范交易行為,,維護正常的經(jīng)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專家:家樂�,!般@空子”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家樂福的“促銷”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是明顯的“價格欺詐”,�,!耙驗榇黉N活動的本意是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多的價格優(yōu)惠,這種先漲價后促銷的方式,,實際上是在誘導消費者購物,。”
“價格監(jiān)督執(zhí)法機構不認定商家這種行為是‘價格欺詐’,,其實是在縱容商家,,這是最大的問題�,!眲⒖『Uf,。
承擔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課題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紅梅表示,,從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來看,家樂福突擊提價的行為其實是鉆了法律的空子,,不構成違法,。但是在家樂福總部所在地——法國,,法律要求商家要將“近期的價格變動”都明示出來,,這將有效避免因為信息不對稱而導致消費者被誤導。而我國消費者因對一段時期內的價格信息不掌握,,很容易被商家的促銷宣傳誤導(如宋先生那樣,,促銷期間期待消費),從這一點來看,,家樂福的行為實際上打了擦邊球,,是我國的法律制度讓家樂福鉆了空子。
趙紅梅和劉俊海在接受采訪時均建議,,在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應該明確規(guī)定商家要明示近一個月的價格變動情況,這樣,,消費者對價格的變動就能夠做到心里有數(shù)�,,F(xiàn)在,最大的問題就是信息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