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4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指出如果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中方將跨國追究并訴訟,,堅決維護中方相關利益方的合法權益,。(相關報道見6版) 因涉及國際雙邊貿易,單憑地方政府并不能妥善解決外資企業(yè)非法撤離的問題,。因此商務部等4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的《指引》,,正式將外資抽逃的“追責”上升到國家高度,以國家的名義協(xié)調處理雙邊投資糾紛,,有助于維護中方債權人和員工的利益,。 但這樣的追究成本非常巨大,,顯然不是解決外資非法撤離的最好辦法,。在筆者看來,政府在跨國追責外企非法撤資的同時,,理應建立和完善外企正常撤資制度,,從源頭上防范外企非法撤離。 據(jù)了解,,正常的外資撤離清算程序大約要180天至270天,,而有些地方政府好不容易引進的外資豈能隨便讓其撤走,,紛紛對外企撤離設置種種限制,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外企選擇非法撤離這種低成本的方式,。 外資非法撤離,,必然會損害外企員工和相關中方債權人的利益,甚至對我國的雙邊經(jīng)貿往來和地方社會穩(wěn)定造成消極影響,。商務部等4部委聯(lián)合下文為跨國追責外企非法撤資提供了便利,,值得稱道,但更需要從源頭上建立和完善外企正常撤資制度,,從而塑造外資來去自由的投資環(huán)境,,這不僅是對外資企業(yè)的保護和約束,也是對國家投資形象和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也是解決外資非法撤離的根本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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