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北京日報》8月24日報道,手機實名制終于步入實施階段。記者昨天從三大運營商北京公司了解到,,目前三家都已接到了各自集團有關(guān)手機實名制通知,正在按照工信部和集團公司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 推行手機實名制,可從源頭上防“短信騷擾”,,治“短信詐騙”,,更可打擊“手機涉黃”,新加坡,、日本,、韓國、泰國等國均已實行手機實名制,。對此,,筆者舉雙手贊同。但是,,我擔心的是,,手機實名制后,大量的個人信息和資料為通信企業(yè)和運營商所獲得,,通信企業(yè)和運營商能確保用戶信息資料的安全嗎,?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類似于“隱私權(quán)保護法”或“個人信息保護法”這樣的法規(guī)保護,,我國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和濫用已經(jīng)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 現(xiàn)實生活中,可能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的環(huán)節(jié)越來越多,。在個人簡歷,、求職信、銀行開戶,、網(wǎng)絡(luò)注冊,、住院時填寫各類表格的過程中,包括姓名,、年齡,、血型、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許多個人信息都有可能泄露,。為了牟取非法利益,不少公司或個人將收集到的他人信息資料拿到市場上販賣獲利,。那些個人信息資料被泄露的公民,,往往被商業(yè)推銷弄得苦不堪言,購房者備受裝飾公司“電話騷擾”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diào)查中心通過某網(wǎng)站對2422名公眾展開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88.8%的人表示自己有因為個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擾的經(jīng)歷,,98.9%的公眾支持立法保護個人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推行手機實名制后,,我們不得不擔心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通信業(yè)務(wù)涉及代理商,、運營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用戶在遍地開花的代理商處購買手機卡時,,無法排除代理商泄密的可能,。而掌握著大量個人信息的運營商,更可能成為用戶信息安全的隱患,。實名制下如何約束代理商,、運營商的行為,確保用戶信息安全,,是必須考慮的重點問題,。 因此,筆者以為,,手機實名制需以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為前提,。 一方面,通信部門應(yīng)當采取讓人信服的有力措施,,堵住可能導致個人信息泄露的漏洞,,保障用戶資料的安全,特別是要加強對運營商,、代理商的監(jiān)管,。同時,要向社會作出承諾,,一旦用戶資料由于通信部門的管理不善導致資料泄露,,不管是運營商還是代理商的原因,都必須要承擔賠償責任,,讓用戶放心,。 另一方面,國家有關(guān)部門要進一步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明確泄露個人信息的法律責任和追究辦法,,以法律的力量筑牢公民信息安全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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