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每年的“提案大戶”,,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曉梅今年準備了20條提案和建議,。“實行家務勞動工資化,,切實保障女性權益”是其提案之一,。(3月1日《華西都市報》)
無疑,尊重婦女家務勞動價值、保障婦女權益是值得提倡的,,當今社會,,“包二奶”、“家庭暴力”等現(xiàn)象絕不鮮見,,在這種現(xiàn)實語境下,,強調保障婦女權益正當其時。但是,,如果不注意保障方法,,恐怕會陷入“好心辦壞事”的泥潭,哪怕初衷是好的,。 這個提案讓我想起了美國曾經出現(xiàn)過的“絕望的主婦”發(fā)起的女權運動,,女權運動是有價值的,但也存在很多扭曲的地方,。比如為了追求形式上的“男女平等”而出現(xiàn)過以下怪事:強調女性有“站著撒尿的權利”,、“扔掉高跟鞋、胸罩”,,甚至在只適合強壯有力的男子才能干的重體力勞動上,,也要和男人一爭“平等”。歷史告訴我們:否認“男女差異”,,片面追求男女平等,,即便初衷很好,也會造成婦女權益保障走入困境,。 家務勞動固然也是勞動,,但它不僅具有其他勞動所具有的勞動價值,同時還具有親情及愛的內涵,。這些東西,,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嗎?如果說,,婦女搞家務勞動是付出,,而付出就要有金錢上的回報,那么,,婦女生兒育女,付出不是更大嗎,?敢問妻子十月懷胎然后歷經痛苦生下一個孩子,,丈夫得付多少錢? 過分強調金錢的作用,,只會徒增家庭矛盾,,讓一個家庭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家庭,甚至會加速家庭的解體。得到了金錢,,最終可能影響夫妻感情甚至失去家庭,,婦女的權益得到保障了嗎? 實際上,,從一般情況來看,,一個家庭如果丈夫在外工作,妻子當專職家庭主婦,。丈夫肯定每月會給“家用”,,甚至可能是丈夫將工資交由妻子保管支配,但這和所謂的“工資化”截然不同:一個是體現(xiàn)親情,、愛情和責任,,一個是冰冷的“家庭內”的“勞資關系”。 當然,,現(xiàn)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不顧家的丈夫,,不愿分擔家庭的支出,苛刻對待妻子,。但這樣的個別情況,,是可以通過《婚姻法》得到解決的,《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資、獎金,、生產及經營收益,、繼承與贈與所得財產等。 歸根結底,,“家務工資化”的提案沒有可行性,,也沒有意義,我們應該忘掉她的提案,,只是,,也應該記住她的夢想——婦女權益應該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