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是農民工討薪的高峰期,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聯(lián)合市內多個部門在全市范圍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zhí)法大檢查,。而根據專項檢查方案的安排,各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自查自糾,并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自查情況,;對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求及時制定整改方案,。 然而,筆者對這種用人單位“自查自糾”式的檢查方案實效心存疑慮,。毋庸置疑,“大檢查”式的執(zhí)法活動就其形式而言,場面聲勢浩大,的確有很大的震懾作用,。特別是一些有拖欠工人薪酬想法的用人單位,在此背景下大多不敢貿然頂風作案。不過,對于一些慣常大膽妄為的用人單位,“自查自糾”的檢查方案無異于讓盜賊公開檢討自己的過錯,他們怎會輕易地“自首坦白”?這顯然是一種過于天真,、理想而不切實際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