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覽威尼斯,、里昂等歐洲古城,整個城市的風貌、韻味,、尺度,、肌理,,都被原封不動的傳承下來,。中國為何不能將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房屋的合理維護改造等微觀上的“動”,,“凝固”于完整保護古都風貌的“靜”之中呢,?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經過20多天的風波,終于保了下來,。這不單單是一次“文化保衛(wèi)戰(zhàn)”,,它更顯示出正在興起的市民社會的巨大力量。網(wǎng)絡上的壓倒性投票,,表達了民意,;而民意代表,北京市政協(xié)文史委員會的委員們赴現(xiàn)場察看,;學者,,如徐蘋芳先生一次次在媒體上公開表態(tài);《新京報》等諸多媒體,,向公眾傳達了多元,、客觀的信息,;最終,從國家文物局到北京市文物局的負責人,,都用行動表達了文物工作者應秉持的堅定立場。
依靠民間和行政的合力,,梁林故居雖保留了下來,,但還有進一步保護、恢復的工作要做,。其實,,殘破的故居現(xiàn)狀,也是偌大北京城的一個真實樣本,,它促使我們思考:該用怎樣的理念和機制對待舊城的未來呢,?顯然,如果繼續(xù)用“建筑殘缺,、格局全失”的態(tài)度來對待梁林故居,,北京舊城“整體保護”的未來依然堪憂。
遍覽威尼斯,、里昂等歐洲古城,,整個城市的風貌、韻味,、尺度,、肌理,都被原封不動地傳承下來,。歐洲古城完美地體現(xiàn)了保護與發(fā)展的辯證法:既在整體上原封不動地保持歷史韻味,,又在微觀層面實現(xiàn)了住房條件和基礎設施的改善和更新。那么,,中國為何不能用老子“動起于靜”的大智慧,,將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房屋的合理維護改造等微觀上的“動”,,“凝固”于完整保護古都風貌的“靜”之中呢,?
老北京里不能沒有“老北京”,否則就失去了活的靈魂,。古老的街區(qū)和豐富的民俗,,它們唇齒相依,共同構成了一座城市,。然而,,在梁林故居所在的北總布胡同的“危改”中,事實是“老北京”們不得不搬家,。但早在2005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就指出,,“對文化遺產豐富且傳統(tǒng)文化生態(tài)保持較完整的區(qū)域,要有計劃地進行動態(tài)的整體性保護”,,對歷史街區(qū)的“活態(tài)保護”提出了要求,。
要留住傳統(tǒng)街區(qū)的民俗民風,就要讓居民成為自己社區(qū)的主人,。例如“危舊房改造”,,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為何不能讓私房產權人“按保護規(guī)劃實施自我改造更新”,,為何不能讓公房的承租人通過“房屋產權制度改革,,明確房屋產權”,從而讓居民和社區(qū)共同體成為危舊房改造,、房屋維修養(yǎng)護的主體,?無可爭議而明晰的產權,會促使所有者千方百計保護好,,而不是看著它一天天破敗下去成為“危房”,。
改善居民的住房條件,并非要“一拆了之”,,需要政府更好地履行起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職責,。基礎設施的改善,,需要政府的投入,;居民房屋的修繕,需要政府的幫助,;居民自愿,、有序的騰出,需要政府保障住房建設的對接,。若政府能以兼顧文化,、民生、物權的公共政策,,對接起北京舊城的整體保護,、活態(tài)保護,將使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同時也為居民的生活帶來實實在在改善,。
今天,,隨著市民社會的崛起,古都保護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在公眾參與的時代,,應讓行政和民間實現(xiàn)開放、平等的有序互動。例如,,若想讓“舊房改造”真正達到民生和保護的“雙贏”,,就應該更加重視學者、志愿者和民間組織的參與,,推動第三次文物普查將更多的四合院納入保護范圍,,防止四合院的文物“原真性”在“舊房改造”中給“修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