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媒體對《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送審稿)》有望2008年底2009年初出臺,,首次將非深圳戶籍人群列入住房保障體系一事進行了報道,。
對此,南方報業(yè)發(fā)表了《深圳戶籍改革:不讓國民成為暫住者》的評論文章,。文章認為,,淡化戶籍色彩,剝離捆綁在戶籍上的社會管制功能,,打破以戶籍為憑據(jù)的資源分配模式,,讓它回歸到記錄個人信息的本來面目,就是深圳戶籍改革的價值,。深圳的所為與勇氣,,逐步擺脫戶籍固有利益的羈絆,以清晰的“市民待遇”許諾一個完整的“國民待遇”,。
確實,,《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送審稿)》表現(xiàn)出來的所為與勇氣讓人欽佩,它所展示出來的戶籍改革思路,,值得每一個地方借鑒,。不過,筆者在為非深圳籍人群在深圳同樣納入住房保障體系而歡呼的同時,,也為在非深圳戶籍人群在教育方面還不能享有“國民待遇”而有所期待,,而且認為同樣是迫切需要。
今年高考已經(jīng)過去了,,可是,,對于西安市12名被教育部門認定為“高考移民”的考生來說,卻是一次非同尋常的高考,。他們具有西安市戶籍,,卻不能參加西安的高考,這樣的“怪事”,,只緣于教育部門需要大力打擊“高考移民”,。事實上,近年來的“高考移民”已經(jīng)不再是原來不遠千里想方設(shè)法改變身份的那些“移民”考生了,,相反,,今天更多“高考移民”是那些遠離家鄉(xiāng),跟隨勞務(wù)工父母居住在城市的子女,,就如在深圳,今年就有許多在深圳學(xué)習(xí),,卻被迫離開深圳回到戶籍所在地的非深圳戶籍考生,,他們享有一個完整的“國民待遇”了嗎?
“打破以戶籍為憑據(jù)的資源分配模式,,讓它回歸到記錄個人信息的本來面目,,就是深圳戶籍改革的價值”,,依照這樣的思路,非深圳戶籍考生的戶籍,,就只是記錄考生本人信息的本來面目,,而不應(yīng)該成為限制其在深圳報名參加高考的依據(jù),可是,,由于打擊“高考移民”的需要,,一些勞務(wù)工子女的高考權(quán)就被無情地侵犯了,在教育部門有關(guān)規(guī)則面前,,他們只能回到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深圳首次將非深圳戶籍人群列入住房保障體系了,深圳是否還有膽識將非深圳戶籍考生納入非義務(wù)教育體系,。不讓勞務(wù)工子女在深圳參加高考,,勞務(wù)工是“暫住者”的性質(zhì)就得不到根本改變,讓他們有資格在深圳參加廣東高考,,這正是深圳廣大非深圳戶籍考生的共同愿望,,也是他們父母的共同心聲,更是深圳戶籍改革必須直面的一環(huán),,只有這樣,,才能體現(xiàn)深圳戶籍改革“不讓國民成為暫住者”的良好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