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下議論工資低,,兩員工被叫到廠長辦公室談話,,在未結算工資的情況下直接被解雇。昨日,,兩員工在江北區(qū)法院與原東家重慶某機電有限公司對簿公堂,,要求公司完清工資及加班費2000余元。(據(jù)《重慶晚報》)
無妨看看這家公司是如何對待員工的:工作期間,,每個月只有1天的休息時間,。今年5月至7月,,他們連續(xù)加班了20多天,每天半小時至1小時不等,,其他時間也斷斷續(xù)續(xù)加班,,但工廠從來沒有給付加班費。 再看開除員工的理由:私下帶頭議論工資低了,,影響不好。既然知道影響不好,,為何不給員工加班費,?任意增加員工的工作時間,才叫“影響不好”,。 從廠長的種種表現(xiàn)看,,廠長的眼里根本就沒有法律,或者說,,他壓根就沒有想到要遵守法律,。讓廠長遵守法律單靠員工的力量是有限的。他們能做什么,?只能是離開公司,,只能依靠法律拿回自己應該得的工資。而現(xiàn)在依法維權的門檻過高,,而為此消耗的成本過高,。這也使不少員工變得忍氣吞聲。而讓廠長長法律記性的惟有監(jiān)管部門,。如果說以前監(jiān)管不夠,,出了這件事,勞動監(jiān)察部門沒有理由再任其所為,。沒有法律的嚴格執(zhí)行,,公司負責人沒有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任何千奇百怪的開除理由都是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