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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吳學安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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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公辦高中利用國家教育資源辦復讀班收費,,無疑的一種典型的顯失公平的行為,,有關部門叫停高考“復讀班”無疑是得民心之舉。但假若忽視“復讀班”存在的客觀背景,,極有可能難以立竿見影,稍有閃失還會制造出更大的不公,。 從“禁令”內(nèi)容看,,禁止對象只是公辦普通高中,而私立高中以及社會上其他辦學機構的高考復讀班還是被允許存在,。即使公辦普通高中不再辦高考復讀班,,但仍可以繼續(xù)招收高三復讀生,只不過需要跟應屆生交叉在一起學習就可以,如此,,“復讀班”禁令就會成為一紙空文,。 同時,盡管公辦高中名義上不辦復讀班,,但卻可以用輔導班,、補習班等名義行復讀班之實。事實上,,學校之所以熱衷于辦復讀班是因為社會上有復讀這個需求存在,,而這種存在又能為學校帶來很大利益。如此看來,,高考的壓力與經(jīng)濟利益的驅動才是復讀班旺盛的癥結所在,。 所以,“復讀班”禁令要實現(xiàn)令行禁止,,一方面應該對現(xiàn)行高考制度做適當調整,,最好讓考試成績與學生的綜合素質來共同決定其升學前途,其次是公辦學校必須取締利用補習等名義賺錢的做法,,這才是治本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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