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5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對生活沒有幫助,。”這是滬東新村街道剛“出爐”的一項調查結果。記者獲悉,,近日該街道人口計生委對轄區(qū)內350戶家庭的調查顯示:有近1/3的父母未領取該獎勵費,即使在領取的人群中,,也有近2/3的人表示“獎勵費對其生活沒有幫助”,。(3月5日上海青年報)
上世紀70年代實行的獨生子女政策規(guī)定,政府對獨生子女父親和母親給予每月2.5元的獎勵費,,相當于大部分夫妻工資的5%以上,。可以說,,這對一個家庭來說,,是有所幫助的,也起到了引導社會成員“只生一個好”的積極作用,。然而三十多年過去了,,人們的收入水平翻了幾番,可獨生子女獎勵費卻仍然像個長不大的“老小孩”,,以月入千元計,,只占到千分之二點五。這就難怪獨生子女獎勵費會讓社會成員感覺到“對生活沒有幫助”,,直至視為可以“忽略不計”,,甚至不愿意領取。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按理說,,計劃生育既是有法可依,本來也可無須獎勵,。實行獎勵費政策,,其實是通過獎勵來引導更多的社會成員自覺自愿地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實際上是政府對社會成員遵守法律,、為國分憂的一種肯定和贊揚,,同時也是政府應該給予獨生子女家庭的一項社會福利。 這種福利在現(xiàn)下的農村體現(xiàn)得更為明白,在不少地方,,獨生子女家庭不僅可以得到現(xiàn)金的獎勵,,還有政府為其辦理的養(yǎng)老保險。但在城市,,還是“濤聲依舊”,,盡管有的地方稍稍提高了一點,但還是屬于可以“忽略不計”之列,。社會成員著眼于減少人口壓力,,減少環(huán)境資源壓力,提高人均福利,,少生為國分憂的角度,,響應政府號召,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就理應得到政府給予的這種社會福利,。 當獨生子女獎勵費被社會成員“忽略不計”時,這樣的“獎勵”事實上已經(jīng)是有等于無,,“獎勵”功能更是無從談起,。出現(xiàn)這樣的尷尬局面,其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在于計劃生育獎勵政策沒有跟上時代的腳步,�,?磥恚床辉賹嵭杏媱澤剟钫�,,但這不符合現(xiàn)下的計劃生育形勢,;要實行,就必須要根據(jù)現(xiàn)實情況,,提高獎勵標準,,發(fā)揮其在引導鼓勵社會成員增強“只生一個好”的社會責任。 三十多年過去了,,國家的實力大大增強了,,首批享受獎勵的獨生子女的孩子都在享受獎勵了,計劃生育獎勵政策難道不應該“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