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審議并通過《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fā)放生活補貼,。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