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接到預警信號,提前知道會有大暴雨,,我根本就不會讓孩子去上補習班�,,F在學校都陸續(xù)開學了,我的孩子還要進行康復治療�,,F在孩子跟我又哭又鬧,。”8月26日,,鄭州市民王女士看著自己的孩子心疼地說,。
8月2日上午,王女士的孩子去上英語補習課,,不料暴風雨將路旁的大樹刮倒,,孩子被砸傷。
當天上午9時,,鄭州出現強對流天氣,,灰暗的天空突然變得一團漆黑,正當人們感到驚恐不已時,,狂風大作,,暴雨如注,市區(qū)瞬間成澤國,。這場持續(xù)40分鐘的大雨讓兩人被卷進窨井失去生命,,6人受傷。
據當地媒體調查,,大部分市民沒有獲得暴雨預警信息,。事關老百姓安危的氣象預警信息,緣何未能通過最現代的移動通訊手段及時送達,?這條綠色通道到底在哪兒卡了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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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日,,鄭州遭受特大暴雨襲擊。在暴雨中,,失去了窨井蓋的窨井吞沒了兩條鮮活的生命,。國新供圖 | 風雨欲來少人知
記者調查發(fā)現,鄭州市8月2日大暴雨來臨之前,,大部分市民并未接到暴雨預警信息,。
據悉,今年6月14日起實施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fā)布與傳播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電子顯示裝置等手段及時向社會發(fā)布預警信號�,!痹缭趦赡昵鞍l(fā)布并施行的《河南省突發(f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fā)布辦法》第十條曾作出具體規(guī)定:“廣播,、電視等媒體和手機短信等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在收到當地氣象臺站發(fā)布(含更新和解除)的預警信號后15分鐘內,,播發(fā)該預警信號信息,。”
據河南《大河報》報道,,針對8月2日當天是否收到預警信息,,該報記者曾在鄭州市街頭隨機對100名普通市民進行了調查。其中,,80多名市民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暴雨預警信息,,只有11名市民從不同渠道獲得了這一信息,。
“其實8月2日的天氣情況我們已經提早知道,,早上7時45分,我們已經發(fā)出了雷電黃色預警信號,,要求大家密切關注天氣,,盡量避免戶外活動。9時15分,,我們發(fā)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要求大家停止集會、停課,、停業(yè),。”河南省氣象臺首席預報員趙培娟說,。
河南華云公司:技術限制,,交費用戶優(yōu)先發(fā)送
據了解,,目前,河南所有的氣象信息和預警信息都由隸屬河南省氣象局的河南省華云經濟技術開發(fā)公司氣象信息中心(也稱河南華云公司,,對外名稱為河南公眾氣象預警平臺)負責發(fā)送,。
“我們作出預警后,1分鐘內就傳給了河南華云公司,�,!壁w培娟說。
“8月2日那天,,我們接到省氣象臺預警信號后就馬上開始發(fā)送,,但因為公司的技術限制,華云公司每小時最多發(fā)送給50萬個用戶,,而僅鄭州市的聯通,、移動客戶總量就在500多萬戶,如果全部發(fā)完至少需要10個小時,。沒有辦法,,我們就只能挑選重要的客戶優(yōu)先發(fā)送�,!焙幽先A云公司總經理趙戰(zhàn)友在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說,,“交通等一些重要部門的工作人員擔負社會職責,我們優(yōu)先給他們發(fā)送,,其次,,我們優(yōu)先發(fā)送的是交費訂制天氣預報的用戶�,!�
“預警信息我們可以免費發(fā)送給所有的人,,但在鄭州市,大約有43萬手機用戶(向華云公司)交費訂制天氣預報,。他們肯交費訂制氣象信息,,我們就認為他們是最需要氣象信息的人,所以我們就要把預警信息優(yōu)先發(fā)送給他們,�,!壁w戰(zhàn)友進一步解釋說,所以有很多人到暴雨結束時也未接到預警信息,。
據趙戰(zhàn)友介紹,,目前全省預警平臺有用戶686.1萬戶,其中重點用戶1.2萬戶,,訂制用戶306萬戶,,非訂制用戶378.9萬戶。
“7時45分發(fā)布的雷電黃色預警信息,,我們發(fā)送到172萬用戶時,,又接到了9時15分省氣象臺發(fā)布的暴雨紅色預警,,我們立即停止了原來的發(fā)送,啟動暴雨紅色預警的發(fā)布,,一直發(fā)送到暴雨停止也沒有發(fā)完,。當時發(fā)送總用戶數60多萬,其中,,重點用戶發(fā)了2042戶,,訂制用戶發(fā)了43萬多戶,非訂制用戶發(fā)20多萬戶,�,!壁w戰(zhàn)友說。
記者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查詢”上了解到,,河南華云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注冊資本5萬元,經營范圍是氣象科技咨詢服務,、綜合咨詢服務,。
記者電話采訪趙戰(zhàn)友,詢問華云公司經營范圍是否包括交費訂制氣象等信息時,,對方稱“現在很忙,,沒有時間”,匆匆掛斷記者電話,。
“沒有和我們簽協議的單位,,我們不會給他們發(fā)送預警信息”
最先報道此事的河南《大河報》記者在河南省氣象局預報科見到了該局一份《汛期預報科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制作和發(fā)布流程》。從該流程上記者看到,,氣象臺在確定預警信號后1分鐘內首先通知的就是河南省華云公司,。在5分鐘內才傳真給河南人民廣播電臺、鄭州人民廣播電臺,、河南廣播電臺播出部和省防辦等單位,,其次才傳真給省委辦公廳、交巡警控制中心,、省交警總隊等單位,。而按規(guī)定應該傳送的互聯網站、手機短信等卻未出現在名單中,。
“沒有和我們簽協議的單位,我們不會給他們發(fā)送預警信息,�,!焙幽鲜庀缶忠幻ぷ魅藛T說,而簽署協議是否要向氣象局交費,,該工作人員卻沒有向記者說清楚,。
“河南華云公司是河南聯通和河南移動的SP(增值服務提供商),,其短信發(fā)送權限速度都是有限的,如果氣象預警短信直接交給聯通和移動公司直接發(fā)送,,發(fā)送的速度就會快得多,。”河南一家移動通信公司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聯通,、移動的短信發(fā)送速度可以達到每秒2700戶,,依照該速度,兩大公司完全可以在20分鐘以內將預警信息發(fā)送到500多萬個用戶的手機上,�,!�
既然通信公司能突破河南華云公司所謂的“技術限制”,那么河南省氣象臺為何非要讓河南華云公司獨家發(fā)布氣象預警信息,,而拒絕與技術更先進的通信公司合作呢,?
其實,2002年8月16日,,河南省移動通信公司已與省氣象局合作推出“災害短信免費預警系統”:當出現災害天氣時,,河南省氣象局將災情預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移動公司,再由移動公司在第一時間內將災情預報短信免費發(fā)給所有移動手機用戶,。該系統開通不久后的8月24日9時,,鄭州風云突變,該系統及時發(fā)出了手機短信息通知,,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全市沒有造成較大財產和人員傷亡。同樣是災害天氣,,在今年8月2日,,卻造成了對比強烈的后果。
“河南省氣象局很久以前已和我們終止了合作,�,!焙幽鲜∫苿油ㄐ殴疽幻ぷ魅藛T無奈地告訴記者。
“按照政府令我們確實應該把預警信息直接發(fā)送給短信服務公司,,并由他們直接免費發(fā)送,,但是移動和聯通以公司都是企業(yè),人家企業(yè)就是要賺錢的,,我們以前曾經和他們協調過讓他們發(fā)送,,但是沒有協調成。雖然政府令要求他們必須免費發(fā)送,,但我們傳給他們后他們不發(fā),,我們氣象局也管不了人家企業(yè)�,!焙幽鲜庀缶洲k公室一位負責人向當地媒體記者分析不愿繼續(xù)與通信公司合作的緣由,。當記者追問“他們曾經和誰協調,,怎么協調”時,該負責人卻說“記不清了”,。
“氣象預警信息時效性很強,,如果我們半夜向聯通公司或移動公司發(fā)送,我們找誰,?他們不會安排專門人員值班,。”河南華云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某說,,“預警信息的專業(yè)性非常強內容也很復雜,,發(fā)送給其他公司編輯很容易出錯誤,所以要通過我們專業(yè)的公司進行發(fā)送才不會搞‘亂’,�,!�
針對氣象部門提出“通信公司不愿無償發(fā)布”的說法,通信部門則備感冤屈,�,!奥撏ê鸵苿右约靶§`通等公司都十分樂意為百姓免費發(fā)送氣象預警信息,這實際上是救人的好事呀,!”河南某移動通信公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國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fā)布與傳播辦法明文規(guī)定,對于氣象部門提供的實時預警信號各單位不得拒絕發(fā)布,,你說我們敢不發(fā)布嗎,?”
其實,河南氣象部門一直拒絕向他們提供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如果這些通信公司從其他媒體上獲悉預警信號再向手機用戶發(fā)送,,就會因“亂發(fā)預警信息”而受到河南省氣象局的處罰。河南移動通信公司2002年所創(chuàng)建的“災害短信免費預警系統”就是因此而夭折的,。
“我們要想得到氣象局的氣象資料,,就必須交錢和他們簽協議,如果他們認為我們有哪個地方做得不好,,就會以拒絕提供氣象資料來威脅,。”另外一家通信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說,,因為大家擔心拿不到氣象信息,,所以大家心里不滿也不敢站出來說話。
對此,,早先報道此事的《大河報》記者再次前往河南省氣象局求證,,但都遭到拒絕。他們說,,該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不耐煩地說:“你們?yōu)槭裁捶且穯栠@些問題,?你們是不是不想讓氣象局跟你們合作了?”
中國氣象局:氣象預警信息免費發(fā)布
“聯通等無線通信公司好比是高速公路,,華云公司則好比是公路上的運貨車輛,,如果僅靠華云一家給手機用戶發(fā)短信所用時間確實會比較長,但如果所有路上的車輛都去幫華云拉貨,,所用的時間就會加快100倍甚至更多,,但問題的關鍵是貨主(氣象局)要允許(或政府強制要求)別的貨車幫他拉貨�,!焙幽鲜∫患乙苿油ㄐ殴镜呢撠熑藢τ浾哒f,。
對于華云公司的舉動,有人一語道破,。
“如果這些預警信息都能及時免費向所有手機用戶發(fā)送,,那么很多人就沒有必要再去訂制河南華云公司的氣象信息收費業(yè)務,這樣一來他們的業(yè)務就會受到影響,�,!编嵵荽髮W商學院教授孫勇認為,利用技術借口,,“優(yōu)先”發(fā)送重要的預警信息,,實質上就是把預警信息作為一種商品,通過收費訂制業(yè)務出售,,不交錢的人很難享受免費預警信息服務,。
記者調查發(fā)現,雖然氣象局宣稱他們的預警信息不收費,,而實際上要想獲得有效災害預警,,就必須每月交納兩元錢訂制華云公司的氣象服務�,!昂幽先A云公司目前有訂制用戶306萬,,全年收入可觀,這些錢都去哪兒了,?”一名姓翟的市民認為,,氣象部門把關系到公眾利益的大事當成自己的創(chuàng)收工具,令人氣憤,。
8月20日,,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朱祥瑞在接受《中國氣象報》記者采訪時強調,氣象預警信息為全程免費發(fā)布,,并不收取任何費用,。
朱祥瑞表示,公共氣象信息特別是災害性氣象信息的發(fā)布歷來都是氣象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手機短信氣象服務有兩類,,其中一類是當遇有重大災害性天氣發(fā)生,、氣象臺發(fā)布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時,應向所有手機用戶發(fā)送預警信息,。
公共氣象資源不可商品化
河南省某省直機關一公務員對此事很是不滿,,他憤怒地說:“如果地震局也成立一個公司,每月兩元錢訂制地質活動信息,,誰訂制就優(yōu)先把地震的信息發(fā)給誰,,難道說誰不訂制就收不到地震信息就該誰倒霉嗎?”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董廣安說,,這種利用技術手段優(yōu)先發(fā)送預警信息,是一種尋租行為,。從預警信息作為公共資源的特征來看,,用來營利的公共信息已經喪失了公共屬性,成為部門謀取利益的工具,。它帶來的是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公共福利的損失,,影響了公民個體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鄭州福春營銷咨詢工作室首席顧問賈福春認為,,不論其如何辯解天氣預警信息是免費發(fā)布,,但一般人只要從營銷角度理解,就會明白華云公司是把天氣預警信息,,作為一種天氣預報短信預訂用戶的捆綁營銷產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買一贈一的產品——出售給了付費用戶,。而沒有預訂天氣預報短信的手機用戶就不能及時獲得預警信息,無法享受到預警服務,。這能說預警信息是免費的嗎,?其實質就是一種變相的商業(yè)行為。是把壟斷的公眾信息資源當成了盈利的商品和手段,。
賈福春說,,河南省氣象局作為國家財政撥款的單位,向公眾及時發(fā)布天氣預警信息是其職責之一,。如果僅僅是技術原因,,不能廣泛發(fā)布信息,那么可以通過政府渠道,,或移動,、聯通等單位向用戶免費發(fā)布豈不更好?其深層次原因是某些領導服務意識,、法律意識以及社會責任的嚴重缺失,。
“什么錢不能掙,,竟拿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天氣預警信息說事?”賈福春說,,“怎么能用壟斷公眾信息資源來進行‘捆綁’盈利呢,?”
有專家表示,氣象預警信息作為公共信息,,主要目的是減輕災害損失,,它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公共性,,是政府為民眾服務的一個重要方面,,其受益者主要是廣大民眾。對這樣一個有著公共特性的“產品”,,理應由政府“制造”,,它的發(fā)布主體也只能是政府及其所屬的職能部門,而不能把其等同于娛樂信息,、新聞資訊,、益智游戲,任由運營商當成業(yè)務來做,。把氣象預警信息“完全打包”轉手給商業(yè)公司,,政府職能部門推卸了責任,卻獲得了利益,。這種“好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備受推崇,,但其行為卻是短視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現,,是政府管理缺失的反映,。本報鄭州8月26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