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認為,,自己花了錢,空瓶當然歸自己所有,;店家認為,,退瓶費已計入成本,是飯店的合理利潤。
律師,、工商和餐飲協(xié)會等部門的人士,,對此事又有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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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啤酒瓶竟然引發(fā)六方爭議,。 | 緣起
南京市民劉先生稱,,他和幾個朋友在一燒烤店聚餐,席間他們共喝了16瓶金陵干啤,。埋單時,,有朋友說,自己在家門口的小店買啤酒,,事后都可以在那兒按每個0.5元的價格退空瓶,所以提出,,燒烤店也應該將空酒瓶折換成錢沖抵部分菜金,。結(jié)果,燒烤店老板一口拒絕,,說他們店從來沒有這樣的先例,。
顧客:自己花錢酒瓶應歸自己
劉先生說,他朋友本來是一句酒后的玩笑話,,但聽燒烤店老板這么一說也就“較真”了,。他認為,自己花了錢,,酒瓶當然應該歸自己所有,。
“你想,如果在用餐過程中打碎了酒瓶,,飯店難道會要你賠,?如果你沒有喝完,剩余的啤酒自己難道不能帶走,?”劉先生說,,這些都從側(cè)面說明,酒瓶本應該屬于消費者,。
店方:退瓶費是飯店合理利潤
該燒烤店的章姓老板說,,他的店開業(yè)已一年多了,這種事情他們還是第一次遇到,,因為此前從來沒有客人要求帶走空酒瓶,,退瓶費也一直被視為自己的合理利潤。
章老板說,,近期氣溫升高,,啤酒銷售也隨之紅火起來,他們最近每天能賣出200多瓶啤酒,以每個0.5元價格結(jié)算,,每天能獲得100多元退瓶費,。但他們在制定菜肴消費的毛利率時,已經(jīng)將退空瓶費計算在內(nèi),,如果顧客提出要退瓶費,,就降低了他們的毛利率,他們肯定要提高酒水或菜肴的售價,,這對消費者來說是“換湯不換藥”,。
律師:酒瓶屬于消費者
南京天之權(quán)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敏認為,顧客在飯店里消費的酒水與在商場,、超市購買的酒水性質(zhì)一樣,,酒瓶的所有權(quán)理所當然屬于消費者。消費者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處置,酒店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消費者將其帶走,。不過,顧客埋單后不帶走的空瓶,,可視為遺棄物,,飯店可以自行處理。而對于消費者用空瓶折抵消費金額的要求,,酒店也是有權(quán)拒絕的,,因為這樣做等于是強行要求酒店回收空瓶。
餐飲協(xié)會:退瓶費應屬飯店所有
南京市餐飲協(xié)會秘書長宋佳玲說,,這種事情她還是第一次聽說,,因為酒瓶歸飯店所有一直是餐飲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從來沒有顧客對此事提出異議,。
“通常白酒的空瓶是不能退錢的,,顧客消費后難道會將白酒瓶帶走嗎?”宋佳玲說,,顧客到飯店享受的是綜合服務,,雖然從表面上看,消費者購買的東西都歸其所有,,甚至包括用餐后剩余的垃圾,,但飯店服務員事后要幫助洗刷酒杯,處理垃圾,、空瓶,。這些對顧客來說都是免費服務,退瓶費理應算是給飯店的一點補償。
批發(fā)商:空瓶處理雙方可事先約定
某啤酒銷售中心負責人說,,他們批發(fā)到飯店的啤酒,,空瓶回收率都在99%以上。他估算,,盡管百威,、三德利等啤酒廠家并不回收酒瓶,酒瓶只能按廢品收購,,價格在每個0.2元左右,,但金陵干、萊克,、雪花等啤酒廠家回收酒瓶,,收購價在每個0.5元左右,這樣每天產(chǎn)生的退瓶費至少有七八萬元,。
“消費者和商家本身就是買賣關(guān)系,,顧客不可礙于面子而不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痹撠撠熑苏f,飯店應主動提醒顧客如何處置空瓶,,或事先約定用空瓶折抵菜金,,這樣可從細微處贏得消費者的信任,也可贏得更多回頭客,。
工商部門:空瓶歸屬是“管理空白”
南京市工商局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處處長周恩東說,,在飯店消費,空瓶歸誰所有在法律上無明確裁定,,在行業(yè)管理中也是一個“空白”,,雖然是一個小事情,但確實值得討論,。
“在飯店點酒,,可以視為你是要享受飲酒服務,也可以視為你購買整瓶酒,,這很難具體界定,。”周恩東說,,出現(xiàn)這種糾紛只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