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補貼”只限低收入人群,,并未改“扶貧救助”的政策底色。也就不能由此全方位體現(xiàn)民生財政的普適性,、公共性與共享性。
據(jù)報道,,東莞市將拿出逾1.2億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fā)放紅包,,七類人群被列入此次臨時生活補貼發(fā)放范圍:低保對象、五保戶,、非低保對象的優(yōu)撫對象,、非低保對象的一至四級殘疾人、棄嬰,、已治愈的麻風病人和低保邊緣戶(即家庭人均收入為401-600元的人員),,發(fā)放標準為每人1000元。
在CPI“持燒不退”的當下,,一地政府豪邁拿出1.2億元向低收入戶籍人員發(fā)放紅包,,體現(xiàn)了當?shù)卣娜吮厩閼押凸藏斦拿裆饬x。 東莞市向低收入者發(fā)放紅包,,邁出了民生財政的可貴一步,。然而,從發(fā)放范圍和效果來看,,這仍是一種有限進步,。 與“臨時價格補貼”相比,盡管此次“生活補貼”覆蓋范圍更廣,,但是,,“生活補貼”只限低收入人群,并未改“扶貧救助”的政策底色,。因為每一次困難時期,,作為政策“例牌菜”,低收入人群“享受”
價格補貼是政府關注民生的必然作為,�,!吧钛a貼”范圍稍廣、額度稍大,,卻沒有脫離“扶貧救助”
的政策趨向,,也就不能由此全方位體現(xiàn)民生財政的普適性、公共性與共享性,。 向一部分人與向整體發(fā)放紅包,,看似范圍之區(qū)別,,其實蘊涵不同深層意味。前者只是“扶貧救助”,,后者卻是利用共享性民生財政讓公共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前者由于經(jīng)濟時勢所迫,不得已為之,;后者由于深諳財政之道作出的利于廣大群眾的主動選擇,。 實際上,向低收入者發(fā)紅包不乏異樣之聲,。其一,,紅包只面向低收入人群,有失社會公平,,因為身處CPI高漲時代,,誰也不能免于“傷害”,特別對為東莞做出巨大貢獻的外來工而言,。其二,,可能導致一般收入人群向下“沉淪”,“培養(yǎng)”低收入人群無心向上的惰性,,形成寧愿貧窮也要享受福利的社會“負效應”,。其三,此舉容易讓中等收入人群產生挫傷感,。CPI“持燒不退”,,股市上竄下跳,樓價撲朔迷離,,中等收入人群已成“驚弓之鳥”,,任何偏見性舉措都會挫傷和刺激他們受傷的心靈。事實上,,中產階層問題早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而中產階層壓力最大也并非一個虛假的事實。 向低收入人群發(fā)紅包,,于效果與公共財政要義而言是一種有限進步,。惟有立在更廣的視角和更積極的態(tài)度,以民生財政共享性為指導,,通過制度性建設讓廣大人民群眾分享改革成果,,才能實現(xiàn)從“經(jīng)濟財政”到“民生財政”的重大轉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