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6月25日報道,,廣東省東莞市財政將拿出逾1.2億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fā)放紅包,,發(fā)放標準為每人1000元,。當地主要負責人表示,受澳門為市民發(fā)紅利的做法啟發(fā),,擬給市民發(fā)放“臨時生活補貼”,,以減輕CPI上漲給市民造成的影響。
東莞向市民派發(fā)紅包,,值得鼓勵,。但在普遍贊賞的同時,也有人認為派發(fā)紅包是一種原始的惠民方式,,更應該通過減稅等方式實現(xiàn)惠民,同時,,還有人指出東莞派發(fā)紅包只限于具有當地戶籍的低收入者,,而在東莞生活的非當地戶籍的低收入者無資格得到紅包,有點不公平,。但我認為,,這些說法都站不住腳,。
首先,派發(fā)紅包更具針對性,,好鋼用在刀刃上,,減少了中間滴漏的可能,而減稅則沒有這樣的優(yōu)勢,。去年以來的物價上漲,,主要以食品類為主,而食品類物價上漲影響最大的是低收入人群,,政府需要補貼的是這部分人群,,而且這部分人群很明確——每個城市的低收入者都有明確的界定,對他們進行補貼只需直接派發(fā)紅包即可,。相反,,減稅是一種普惠式的,通過減稅而受益的幾乎是所有人,,這樣,,即使減稅和派發(fā)紅包所需財政相同,也無法像給低收入人群派發(fā)紅包那樣更直接,、更有效,。
其次,減稅是剛性的,,但物價上漲,、CPI高企是暫時的。近幾年,,財政出現(xiàn)盈余,,才有減稅呼聲。減稅的前提是財政充�,!,,F(xiàn)在的物價上漲屬于階段性的,影響也是階段性的,,如果為了彌補影響而減稅,,那么在物價趨穩(wěn),CPI下降時,,是不是該增稅,?而且,財政盈余部分并不是每年都有的一筆錢,,這部分錢只能集中解決一次性問題,,比如,派發(fā)紅包就不能作為一種長期行為堅持。同樣,,減稅也不可能永遠減稅,,但減稅之后一旦再增稅就會遇到難度。
最后,,這次東莞派發(fā)紅包的對象限定在有當地戶籍的低收入人群,,這是理性的選擇。不可否認,,沒有當地戶籍的低收入者也為東莞的發(fā)展做出了貢獻,,但問題是,如果沒有限定條件,,那么,,政府這一初衷良好的派發(fā)紅包政策就會出現(xiàn)混亂。比如,,在靠近深圳的一些鎮(zhèn),,已發(fā)生了為爭紅包而導致糾紛甚至打架等事件。即便有戶籍限制條件的情況下,,仍舊出現(xiàn)糾紛甚至打架事件,,如果放開這一限制條件,那么不僅將更加難以統(tǒng)計人數,,而且遇到的困難有可能會使這一惠民政策流產,。這不僅是東莞人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全國人民不愿意看到的,。
向市民派發(fā)紅包,,東莞是內地第一個吃螃蟹的城市,既然是第一次,,我們就不要對它求全責備,,而是要對它呵護有加,為東莞做好這次派發(fā)紅包的工作建言獻策,,因為,,我們知道,只有東莞把這個“螃蟹”吃好,,吃出經驗,,才有可能在全國被復制�,?梢钥隙ǖ氖�,,東莞這次派發(fā)紅包的經驗,在以后會有更多的城市和市民因此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