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限塑令生效首日的報道告訴我們,,公眾在認識到“限塑令”積極意義的同時,,對“限塑令”的不適感也接踵而至——盡管塑料袋收費不過是“將潛在成本表面化”,但我們“挎籃子,、拿袋子”購物的習慣,,不可能一天養(yǎng)成,;看似微不足道的收費塑料袋支出,不少人難以適應,;而商務部“經(jīng)營者自主定價”的決定,,導致了塑料袋單價從一毛到幾塊一個的差異,很多人難以接受,。
相比公眾對塑料袋價格差異的不適,,依托塑料袋出售商品的商家,也同樣有強烈的不適和焦灼感:塑料袋價格差異收益事小,,由此造成的顧客流失事大,。另據(jù)6月2日《長江商報》報道,,中國塑料袋協(xié)會塑料再生專業(yè)委員會副會長董金獅表示,在不久的將來,,全國6萬家塑料袋生產企業(yè)預計有一半最終將關門——相信塑料袋生產廠家的不適和焦灼感,也會存在,。
如何消除公眾在“限塑令”初期的不適感,?一方面,就“限塑令”本身而言,,有關部門要清醒地認識到“限塑令”的局限,,比如“限塑令”引發(fā)“花店、飯店限不限”,、“連卷袋算不算”,、“誰來保證實施效果”、“塑料袋價格誰來定”,、“限塑后拿啥裝垃圾”五大問題,。所以我們期望,商務部正在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能全面地解決這些問題,,規(guī)范的規(guī)范之,規(guī)定的規(guī)定之,,消除公眾的不適感,。
另一方面,掛靠在“限塑令”上的“環(huán)保教育”成本,,其實是民生成本——“限塑令”之外,,環(huán)保意志的深植人心,需要商家的責任擔當,,需要公眾的積極響應,,更需要相關部門巧妙設計,相關環(huán)保教育的積極作為,,規(guī)范,、鼓勵商家,潛移默化,、悉心引導公眾,。
比如,相關部門可以出臺優(yōu)惠政策,,鼓勵塑料袋生產廠家,,積極生產可降解塑料袋及其替代品。比如,,相關部門可以給予優(yōu)惠政策,,鼓勵塑料袋使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關系:超市提供廢棄紙箱、剪刀和膠帶,,鼓勵消費者自己包裝商品,;自主攜帶購物袋的顧客,可以獲得超市的積分,,通過積分換取獎品……
在“限塑令”施行的過程中,,我們期望相關部門能用更多的積極作為,帶動商家和消費者養(yǎng)成穩(wěn)固的環(huán)保責任擔當習慣,。短期看,,“限塑令”施行初期的不適感會很快得到消除;長期看,,“限塑令”必能在施行過程中達到預期目標——掛靠在“限塑令”上的“環(huán)保教育”,,也必將深植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