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4月20日新華社報道,針對近日太湖再次發(fā)生藍藻的報道“引起了部分群眾不必要的驚慌”,,有專家呼吁,“對于太湖藍藻應理性看待,,不必反應過度,更不必炒作”,,并且表示,,“藍藻是存活在地球上35億年的生物,并不是污染的特定產物”,、“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而非異常狀態(tài)。這一現(xiàn)象會延續(xù)三至五年甚至更長時間,,這種狀況短時間內無法改變,,國際上此類事件多有先例……”
對于太湖藍藻及其背后的水污染,過分恐慌當然不是理性做法,,也無助于問題的解決,,因此,呼吁“理性對待”順理成章,。但細品專家擺出的上述“理性”論據(jù),,以及“不必炒作”的批評,又不能不讓人產生一個疑惑:如此“理性”是不是有些過頭了,,乃至有“麻木不仁”之嫌,?進而不禁要問:對于太湖藍藻我們究竟需要何種理性?
首先必須承認,,“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是事實,,也是“理性看待”必須面對的客觀前提。但如果我們承認理性應足夠全面,、深入的話,就不能不看到這樣一些客觀事實:其一,,藍藻固然“并不是污染的特定產物”,,卻是嚴重污染不爭的具體見證;其二,,太湖藍藻雖然“已是常態(tài)”,,但只是近些年人為污染之下的“常態(tài)”,而非其歷史上本來固有的“常態(tài)”,;最后,,“短時間無法改變”,、“國際上多有先例”等固然是實情,但這顯然又不能成為我們不緊迫解決藍藻問題的借口,,因為目前的實情是,,藍藻所表征的水污染已到了不徹底解決治理而不可的地步。事實表明,,對于太湖藍藻,,目前我們急需的其實是這樣一些理性:既不驚慌失措、過度反應,,更不能諱疾忌醫(yī),。我們需要的是時刻保持危機緊迫感的憂患理性。也就是說,,在藍藻治理上,,近年來已取得的成績當然需要充分肯定,但卻不能耽于這些成績而沾沾自喜,,更要看到與既有成績相比的問題的嚴重性,,以及進一步治理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
據(jù)最近環(huán)境保護部督查中心對太湖流域蘇錫常三城市所做的抽查顯示,,三市53家企業(yè)和污水處理廠中,80%的單位存在超標排污或其它環(huán)境違法行為,,“暴露的問題十分嚴重”,。為此,環(huán)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警告:“太湖治理的成果還十分脆弱,,管理稍有放松就可能反彈”,,并作出“藍藻水華今年可能再度暴發(fā)”的判斷�,?梢�,,治理太湖藍藻不可有須臾放松。
哲人嘗言:“最大的理性是能夠反思反省的理性,�,!本唧w到對待太湖藍藻一事上,這種最大理性顯然只能是“形勢稍有好轉,,猶須兢慎”的理性,,而非那種避重就輕的貌似“理性”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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