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國東方航空云南分公司從昆明飛往大理,、麗江、版納,、芒市、思茅和臨滄六地的14個航班在飛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無法降落,,航班又全部飛回昆明,這導致昆明機場更多航班延誤,,大量旅客滯留,。被耽擱行程的旅客,在昆明機場對此表示極為不滿,,紛紛要求退票或改簽,。
雖然東航官方解釋是“天氣原因”,但同一天飛往上述地區(qū)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則正常降落,。而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事發(fā)前,該公司飛行員宿舍中流傳了一份公開信,,歷數(shù)了飛行員的不滿原因,,其中包括待遇偏低;針對飛行員的檢查使“飛行員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工資和補貼標準沒有與稅收標準接軌,;認為飛行員辭職遭到天價索賠是不公平之舉等。
無獨有偶,,3月份以來,,民航業(yè)已發(fā)生多起類似事件:3月14日下午,,同樣由于認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機長同時報請病假;3月28日,,東星航空11名機長因與公司發(fā)生勞資等糾紛,,集體“告假”,導致多數(shù)武漢始發(fā)的航班停飛,。
為什么警方還沒有介入,?
就在備受關注的許霆案再審宣判的同一天,云南上空14個航班莫名掉頭回飛,上千名乘客遭遇空中驚魂,,這就是震驚全國的東航“罷飛”事件,。
按照航空公司的說法,這些飛行員對天氣發(fā)生集體“過敏”,,執(zhí)行了正常返航行為,。然而,事件發(fā)生前,,飛行員宿舍樓出現(xiàn)“抗議信”,,表達了“待遇太低”等不滿;事件發(fā)生時,,多個航班安排的飛行員表明不愿執(zhí)行飛行任務,;事件發(fā)生后,民航局表示要嚴處“罷飛”的帶頭人,。這種種跡象都指向,,這是一起有目的的“罷飛”行為。
據(jù)傳,,目前東航云南分公司正在與飛行員們進行秘密協(xié)商,,部分乘客正準備起訴航空公司“商業(yè)欺詐”,民航局也在關注此事進展,。但最應現(xiàn)身說話的,,并不是這些人,而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司法機關,。
從經(jīng)濟損失上來說,,航班起飛,要承擔燃油,、人力,、機場基礎設施、空中交通管制等巨額成本,�,!傲T飛”導致的乘客時間、經(jīng)濟損失更難以估量,。另外還有燃油消耗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等等,。這些損失歸根結底,受害的都是公共利益,。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次飛行員的集體“罷飛”,雖然目的是為了表明對工作環(huán)境不滿,,其動機可能有其合理性,,但乘客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整個飛行過程中,可能會產(chǎn)生極度的恐懼感,。很顯然,,挾持乘客“返航”行為對公共安全存在重大威脅。
我們知道當乘客“賴座”,,擾亂航空秩序的時候,,會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那么當飛行員“罷飛”,,造成社會巨大經(jīng)濟損失和公共安全威脅時,,司法機關難道不應該及時介入,把事實調查清楚,,還無辜乘客和民眾們一個真相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