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成為全國第一個月月都有“無車日”的城市。然而,,月月都搞“無車日”,,引發(fā)了公眾的爭議,有市民要求退還多繳的養(yǎng)路費,,甚至有市民稱這是作秀,。(10月28日《新京報》)
在今年第一個全國性的“無車日”后,地方政府在總結(jié)其效果時,,大多提到的是其“實際效果”,,也就是緩解了多少道路擁堵,,降低了多少污染指數(shù),乃至減少了多少交通事故等等,。而對其“潛在價值”,,諸如對市民環(huán)保意識的喚醒,對公交系統(tǒng)的促進和改善,,對人與車,、車與自然及人與自然關(guān)系的思考等,卻極少被提及,。 因為關(guān)心的只是“實際效果”,,因而搞起“無車日”來方法也極為簡單:設(shè)幾塊牌子,標明此路禁行,,然后由交警上路攔車,,如此而已。很大程度上,,讓被引進的“無車日”改名“交通管制日”其實更為恰當,。顯然,昆明看中的也正是“無車日”那立竿見影的“實際效果”,,因此想到要月月搞,。 且不說這可能涉及到公權(quán)對公民合法用路權(quán)的侵犯,“擁擠二十九天,、通暢一天”又能有多少真正意義,?當然,這或許是一個政績數(shù)據(jù),,但對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市民而言,,體會到的只能是政府部門強制下的短暫舒適,而不可能是市民自覺下的長久和諧,。市民的夢想是天天都能像“無車日”這樣道路暢通,,可除非天天都搞“無車日”,否則單靠搞“無車日”是肯定不能滿足這個愿望的,。 “無車日”的目的是對汽車社會的一種文明召喚,,而不是對汽車社會的消極回避�,!盁o車日”最大的價值,,不在于其一天一時的“實際效果”,而在于這種“實際效果”對人們文明意識的喚醒,,在于這種“實際效果”對各種“潛在價值”的發(fā)掘,。 事實上,國外的“無車日”并非一個政府強制性的活動,,而是建立在行政呼吁和市民響應(yīng)的基礎(chǔ)上,,自愿參加是“無車日”的基本形式,。只有“無車日”是市民自愿參加的,才能引起人們的一些思考,,才具有將其積極價值輻射到每一天的可能,。如果“無車日”只是簡單的“交通管制日”,那么這種“無車日”即使密度再大也無濟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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