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再次飆升的房價,,南京市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對商品住宅實施以“政府指導價”為核心的價格監(jiān)管制度:核準基準價、限定利潤率,、規(guī)定最高漲幅5%(6月24日新華網),。
南京市對房價實施“指導”的政策引來強烈質疑。著名房地產人士任志強甚至在其博客上連續(xù)撰文,,稱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是“開倒車”,。
政府在特定時期,譬如房價居高不下,、房產市場泡沫較大之時,,對房產市場進行價格調控,,是世界上廣泛采用的做法。以美國為例,,從1930年開始,,美國為解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實行住房分類供應制度長達數十年,,在政府調控下分類供應,、限價供應,同時實施政府保障,。
市場經濟不是“隨意定價的經濟”,,也不是“暴利的經濟”,在當前我國房價虛火旺盛而百姓購房難的時刻,,政府動用行政手段加強價格監(jiān)管在一定程度上會彌補市場缺陷,有利于促使價格回歸理性本位,。政府“指導”房價可以抑制暴利,,也會推動扭曲的市場走向良性。
從國際上看,,日本政府對地價和房價猛漲長期實行不干預政策,,于是日本產生了舉世公認的房地產泡沫,經濟蕭條期長達15年以上,,對國民經濟和市場都造成了巨大危害,。日本的教訓警示我們,面對國內房價的非理性上漲,,政府不能聽之任之——對房價進行“指導”,,就不失為一種積極的嘗試和探索。
面對市場失靈,,政府必須有為,。這是對民生疾苦的積極回應,也是對市場的理性干預,,但絕不是“開倒車”,。單純依靠市場自發(fā)調節(jié),解決不了住房問題,,特別是廣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