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jiān)會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草案規(guī)定,,從今年7月1日開始,交強險費率將與每位車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章記錄掛鉤,,實行上,、下最高30%的浮動。(見本報昨日A24版)交強險費率上下浮動,,有獎有罰,,看上去公平合理,但也有可質疑之處,。 其一,,交強險被指存在“暴利”問題,這意味著目前交強險的基準費率可能不合理,,那么建立在這種不合理費率基礎上的任何費率浮動,,很難讓公眾信服和滿意。 其二,,當車主平時違章之時,,交警或城管部門已經對其實施了處罰,罰款,、記分,、扣駕照等等。如果再據(jù)此提高該機動車的交強險費率,,就相當于重復處罰,,車主一次違章要交兩份錢,交強險的獎與懲,,其實并不對等,。 其三,交強調險費率下調更像是一只可望不可及的“畫餅”,。我國城市道路交通設計不合理,,且處處布滿了交管部門設置的“罰款陷阱”,一個再守規(guī)矩的司機,,幾天,、幾個月不違章容易,,一年、幾年不違章難,。其結果勢必是,,受費率上調處罰的司機多,而受費率下調獎勵的司機少,,交強險總體費率因此被變相抬高,。 從本質上說,設立交強險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它承載的功能就是“賠償”,,至于促進交通安全和司機守章的重任,并非交強險可以承擔,。
(第二軍醫(yī)大學人文社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