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廣源京達托運站的貨車發(fā)生事故后,,請北京新通聯(lián)合汽車救援公司幫助拖車。新通公司把事故車拖了不到一公里,,收費竟高達6060元,,從而被事故車車主告上法院。6月6日,,此案在宣武法院當庭宣判,,車主訴訟請求被駁回。(6月7日《北京青年報》)
事情發(fā)展到這一步,,我們更應該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一些東西會游離于法律和市場之外,?表面上看,此事依然在法律的框架內,,但法律可以管是否明碼標價,,是否強買強賣,卻不能管收費高低是否合理。奇怪的是,,拖車費同時又游離于市場之外,。我們知道,拖車市場現(xiàn)在依然是相對壟斷的,,比如在一些高速上就只能由高速公路的服務部門來拖車,。 拖車費之所以長期游離于法律和市場之外,相關政府部門是有責任的,,他們不該對違背常理的天價拖車費長期無動于衷,。關于“天價拖車費”的新聞,已經(jīng)不知道出現(xiàn)了多少,,政府部門早已應該意識到的,,這是一個法律和市場的空白地帶。既然如此,,政府部門為何遲遲不出手,,把拖車行為從市場上正式剝離出來呢?一間民房著火,,消防來救火時談過價錢嗎,?一輛車壞在路上引發(fā)交通堵塞,怎么又不是公共事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