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河南省新鄭市所謂既能防風固沙,、亦可增加人文景觀的“華夏第一祖龍”工程遭到了廣泛的社會質疑。對此,,近日鄭州市環(huán)保局公開表態(tài)說,,此一在國家森林公園開建已差不多5年的項目,此前并沒有通過環(huán)保部門的測評,,該局將立即組織專家進行調查,。如果環(huán)評通不過,會責令該公司停建甚至拆除已建好的部分,。與此同時,,當地官員也開始有意無意地與“祖龍”工程拉開距離,新鄭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稱華夏祖龍項目純屬個人行為,,與政府無關,。 與某些地方官員處理公共問題時的蠻橫作風相比,鄭州市環(huán)保局和新鄭市委宣傳部似乎很有危機公關能力,。公眾不是對“造龍”工程不滿嘛,,我現在就聲明跟大伙是一條船上的,這個項目是違規(guī)建設,,跟政府沒關系,。 有沒有錯誤和問題,肯定不能由當事者自己說了算,。在筆者看來,,這個有點兒馬后炮味道的外交式解釋,其根本目的不外乎是為了推卸責任,。行政權是一種應該積極作為的權力,。對這個啟運已達數年之久,已耗資3000萬元,、建成800米長的大型項目,,應該完成哪些必須的建設審批程序,有哪些還沒有完成,,當地相應職能部門均應有清楚的認識,。如果施工方膽敢擅自施工,,就是違法,相關部門就應履行法定職責予以阻遏,,而非任其自行施工,,直至釀成一個讓公眾惱火的“公共事件”。否則,,就是失職,,與裝聾作啞無異,就不僅應追究施工方而且也必須追究相關部門干部的責任,�,;蛟S有人會說,我們應該厚道一點兒,,不能把責任完全歸結到某一個部門身上去,,而應該從體制上去找原因。今次祖龍工程事件,,也可以說反映了環(huán)保部門的無奈,。畢竟,環(huán)保局之前并沒有通過該項目的審批,�,?杉幢闶沁@樣,作為職能部門,,怎么可以容忍建設方“霸王硬上弓”呢?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近年來隨著公眾知情權和監(jiān)督力量的擴大,,在我們的公共生活中類似這種推卸責任式的公關是越來越多。我們經�,?梢钥吹�,,某官員沒出事的時候,即使知道他干了違法亂紀之事,,很多人也會要么說他好話,,要么對他做的壞事睜只眼閉只眼;一旦被逮捕審判了,,大家就必定“群起而攻之”,,歷數其罪并順帶著向公眾表明我跟他界限分明,毫無關系,�,?雌饋恚@好像使罪惡遭到了最大的揭露,,但這與“落井下石”似乎異曲同工,,想的可能僅僅是逃避自我責任,,貫穿其中往往只是一個“利”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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