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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1 作者:魏文彪 來源:齊魯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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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新華社消息,,全國每年被盜自行車近400萬輛,,其中電動自行車70多萬輛,經(jīng)濟損失超過20億元。為嚴厲打擊盜竊自行車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等6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公安部要求逐步建立自行車購銷實名制,,即在自行車銷售環(huán)節(jié)實行實名制,,明確自行車購車人的“所有權”。
實行實名制的初衷當然是好的,,但是,,這樣做的管理成本有多大,是不是得首先估量一下呢,?再說,,實行實名制小偷就不敢偷了嗎?恐怕未必,。偷盜者絕對不會因此而“金盆洗手”,,他們偷來的自行車要找到買主也不是難事。購銷實名制要管住銷售方容易,,但要永遠管住自行車的流轉過程,,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實,,對于任何犯罪行為,,除了預防,最重要的還是打擊,。打擊自行車偷盜行為,,首先要改變輕視此類案件的意識與做法,對自行車偷盜案件予以高度的重視,。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之所以輕視自行車偷盜案件,,很大程度上與這類案件“不夠立案標準”有關,因此,,將自行車偷盜案件納入公安機關立案范圍,,作為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來處理,,是有效遏制此類案件發(fā)生的必要之舉。 對自行車偷盜行為,,除了要依法嚴厲打擊之外,,還要從預防入手,但預防措施也不僅僅是實名制那么簡單,。比如公安機關還可以與轄區(qū)內居委會及居民加強聯(lián)防,,增加自行車偷盜行為的難度,重點監(jiān)控自行車偷盜的高發(fā)時段,,及時發(fā)現(xiàn)自行車偷盜與贓車銷售線索,,等等,都是好辦法,。 打擊自行車偷盜行為還必須嚴格管理二手車銷售市場,,有些城市的贓車銷售幾乎是半公開地進行,不少市民知道被偷盜的自行車的銷贓地點,,但是一些執(zhí)法人員卻似乎對此視而不見,,這是極不正常的現(xiàn)象。 公安機關計劃推行自行車購銷實名制,,固然是出于更有力地打擊自行車偷盜行為的初衷,,但是打擊包括自行車偷盜在內的違法犯罪行為還須從強化打擊力度入手。在遏制自行車偷盜行為上,,百姓希望能夠多看到公安機關更加有效的執(zhí)法行為,,比如,嚴查市場終端,,從中挖出偷盜銷贓的團伙,,并給以徹底打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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