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電
湖南衡陽市日前出臺相關辦法,對全市縣級黨政“一把手”進行限權,,要求不能直接分管單位人事、財務和建設項目,,配偶,、子女及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從事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作。 衡陽對市委管理的副縣處級以上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以及黨組織關系在衡陽的中央、省屬駐衡單位的黨政正職進行限權管理,,內容包括: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和決策程序,,對涉及本地本單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人事錄用,、任免、調動和獎懲,,大額經費的安排使用,,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問題,都必須實行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正職領導干部不得擅自決定重大事項,,不能擅自改變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正職領導干部在議事決策中必須末位表態(tài)。 同時還規(guī)定,,正職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本單位財務和建設項目,。在土地出讓、礦產交易,、國有資產處置和政府采購等重大經濟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不得以招商引資會,、現場辦公會等形式,決定本該由集體研究決定的有關重大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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