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私挖濫采的非法煤礦打工,,遭遇事故造成身亡等問題,責任由窯主和礦工自負,,政府不再“埋單”,。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日前印制發(fā)放10萬份《告民工書》,這樣的“告誡”,,引來各方爭議,。
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長久以來,,非法煤礦私挖濫采現象屢禁不絕,。一方面是煤礦老板利欲熏心,組織非法采挖,,一方面是農民工實際參與這些非法行為,。太原市雖然去年已經進行了數次清理,但是在“黑煤窯”高工資的誘惑下,,不少被清理的農民工還是鋌而走險,,重操舊業(yè)。
針對這種情況,,太原市國土資源局再次掀起對涉煤區(qū)非法采礦農民工的清理行動,。他們加派人手,對私開礦點集中的地區(qū)進行不間斷巡查,,將農民工聚集的窩棚,、廢棄窯洞集中搗毀。與此同時,,太原市國土資源局在涉煤區(qū)加大宣傳力度,。在非法小煤窯附近的商店、村莊以及農民工聚集地印刷大幅標語,,并印制了10萬份《告民工書》,,派發(fā)到涉煤區(qū)和農民工聚集的村落。
《告民工書》言辭懇切地給農民工講了從事非法采礦的危害性,,告誡他們遠離“黑煤窯”,。并強調指出,,農民工擅自從事私挖濫采造成身亡等事故,責任由窯主和礦工自負,,政府不再“埋單”,。
農民工在“黑煤窯”遇礦難,政府該不該“埋單”,?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的這一“告誡”引來各方爭議,。贊同者認為,打擊私挖濫采就應該多管齊下,,不僅要對非法礦主施以重拳,,也要對為私挖濫采的具體實施者農民工予以懲戒。反對者則認為,,除利益驅動外,,“黑煤窯”的存在,與政府主管部門工作的疏漏有關系,,農民工在“黑煤窯”打工遭受利益侵害,,當然應該由政府承擔一定責任。(記者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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