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乃至國內目前為止最大的一個限價房項目,竟然是優(yōu)先甚至定向銷售給單位內部員工的“史上最豪華”單位自建房,,這種嬗變令人頗為咋舌,。(2月28日《上海證券報》)
前不久才剛有報道,廣州10個限價房項目中,,抽樣調查的7個項目幾乎百分之百按照限價房用地配“自留地”的方式出讓,,即開發(fā)商在拿到地塊后可以留有部分用來自由規(guī)劃開發(fā)�,?磥�,,不得不警惕這樣一種傾向,因有望解決“夾心層”住房難題而多獲輿論好評的限價房政策,在有些地方正在背向著公眾當初的美好期待而越走越遠,。 在經濟適用房領域,,就曾產生了分配不公,不符合條件的人購買了經適房,。公眾不能容忍的錯是對曾經犯過的錯一錯再錯,。經濟適用房推行過程中的實踐,清晰無誤地告訴我們:分配公平是任何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須首先解決的最關鍵問題,。如果我們沒有把握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和有效的制度執(zhí)行將分配不公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那么,延遲推出新的保障性住房模式就是最佳的選擇,。否則即無異于在給腐敗和掠奪創(chuàng)造機會,。 限價房項目亂象,足以說明關于限價房的“出口”把關在一些地方處在失控狀態(tài),,乃至根本就沒有相關的制度設計來試圖保證限價房的分配公平,。 公眾擔心,以增進自身福利名義實施的新優(yōu)惠,,會再次成為虎狼爭相瓜分的美食,,淪為相關利益群體的盤中餐;其實,,決策者更應該有這樣的警惕,,沒有對過往慘痛教訓的大力吸取,怎么能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