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財政部近日正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今后土地出讓凈收益資金中將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掇k法》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見11月15日《北京日報》)1998年國務院就制定了廉租房和經(jīng)濟適用房政策,,但后來落實得很差。鑒于此,,財政部公布的《辦法》,,規(guī)定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從土地出讓凈收益資金、財政預算,、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等8個方面保證廉租房保障資金的投入,,對于加快廉租房建設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 但廉租房建設不只是一個加大投入的問題。今年8月國務院提出,,“要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途徑”,同時“經(jīng)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銜接”,。這是國家住房保障政策做出的一個明顯調(diào)整——經(jīng)濟適用房的供應范圍由“中低收入家庭”縮減為“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范圍則要“逐步擴大”,。為了使今后的廉租房建設更加順利,,應將以往經(jīng)濟適用房建設中出現(xiàn)的問題引以為戒。 首先是必須把好“入口關”,。經(jīng)濟適用房政策推行之初,,由于種種原因,使一些有權力,、有背景的人,,以及一些開奔馳、寶馬的有錢人順利切分到了經(jīng)濟適用房的“蛋糕”,,而大量符合申請條件的普通人反而買不到房子,。對此,我們要嚴格廉租房的審核程序,,堅決防止強勢的中高收入者“鳩占鵲巢”,。 其次是疏通廉租房的“出口”。為避免廉租房成為某些人牟利的手段,,應當制定嚴格的審查稽核措施,,一旦租住者的經(jīng)濟條件改善到一定標準,就必須從廉租房中退出,,讓位給低收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