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北京儲戶段先生狀告工商銀行少算利息一事,,雖然終審敗訴,,但儲戶質(zhì)疑銀行“每月31號不計利息”的行動,依然對當事銀行觸動很大,。工行日前積極回應法院給出的“應盡到公示義務”司法建議,,明確做出“計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的決定,,至此工行延續(xù)了41年的“360天全年計息”方式宣告結束。(8月5日《三秦都市報》)
既得利益單位為維護既得利益所制定的條款,,一般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就工行而言,假如儲戶存入100萬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年利率3.33%除以360天,,每天的利息是92.5元,。銀行按照一年360天計算,一整年時間,,儲戶就會損失5天的利息,,銀行就會少支付儲戶利息462.5元。儲戶在活期儲蓄當中,,也是如此,。北京儲戶段先生發(fā)現(xiàn)了這一問題,率先發(fā)出了“一個人的吶喊”,,也正因為有了他“一個人的吶喊”,,現(xiàn)在才有千千萬萬個儲戶從中受益。儲戶段先生雖然在終審中敗訴了,,但他實際上成了贏家,。
埋著聰明裝糊涂,非得等待有市民站出來,,對不平等,、不合理的過時法律法規(guī)進行挑剔,然后這才站出來對保護自身既得利益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辯解,,不得已了才進行適當?shù)男薷�,,這是時下許多部門或系統(tǒng)的習慣性做法。工行此前依據(jù)“霸道”條款,,在終審中雖然勝了訴,但這并不說明他真正贏得了官司,。而受此觸動,,他們終于清醒了,自我修正實行了41年的“行規(guī)”歷史,,這等于自己“失敗”了,,看上去一時是吃了虧,但從長遠來說,,他能贏得人心,,這才是審視度勢的明智之舉。
歷史上許多行業(yè)和部門形成的法律法規(guī),,是計劃經(jīng)濟時代的產(chǎn)物,,具有歷史的局限性。有的放到今天,,早已不合時宜了,。但由于是法律法規(guī),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沒有廢除或修改之前,,誰也感動不了它們,,眾多服務對象的利益因此受到了侵害。這次工行主動修改“行規(guī)”,,將個人活期存款改為按天計息,,使實行了41年的“行規(guī)”成為歷史,這不僅是儲戶段先生“一個人吶喊”就所產(chǎn)生的力量,,而其背后早就有支強大的聲援團,,儲戶段先生的最終勝利實際上是全體聲援者的勝利。
我們在為工行的理智行動感到欣慰之時,,又不得不為其他許多行業(yè),、部門早已過時,但仍然巋然不動的“行規(guī)”,、“部規(guī)”,、“局規(guī)”感到納悶。從工行的“勝訴”失民意,,“失敗”得人心的事實中我們已經(jīng)看到,,
改寫過時的歷史,關鍵要靠行業(yè),、部門自身主動,,與時俱進,而不能再等“墻倒眾人推”,,無可奈何之下才被動地很不情愿地進行修改,。具有立法權的行業(yè)、部門只有真正把為服務對象著想放在首位,,把自身的興衰真正建立在民眾的滿意程度上,,自身才能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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