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貨幣政策報告預計,,我國水、電,、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將加快推進,,公用事業(yè)產品價格近期會陸續(xù)上調,。對于公用產品價格與國際接軌這一趨勢,筆者認為,,從市場經濟發(fā)展,、經濟全球化的角度來看,勢在必然,;但社會公眾對于公用產品持續(xù)漲價的一些不滿也并非毫無道理,。關鍵在于:公用產品價格變動過程中,必須合理地調節(jié)因價格變化而導致的利益不均,,社會公眾的利益損失應得到合理補償,。 資源性產品價格長期低于國際水平,必然使得生產企業(yè)以低于資源合理價格的成本大量消耗國內資源,,而以一個較低的價格出口銷售其產品,,目前我國外貿順差過大、面對大量反傾銷的貿易糾紛等情況,,較低的資源成本不能不說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再者,較低的資源成本而形成較低的產品價格,,也會導致以購買力水平評價的人民幣幣值的高估,,這也是人民幣升值壓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從這一視角來看,,水,、電、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性產品價格逐步與國際接軌,,是我國緩解國際經濟關系多方面壓力(外匯過度儲備、人民幣升值,、出口盈余過大,、反傾銷貿易糾紛)的一個重要手段,同時也是我國市場經濟進程中理順產品比價關系的必要步驟。如不加快進行資源性產品價格的改革,,會使我國國際經濟壓力進一步加劇,,也會對我國的資源消耗和資源利用效益產生長期的損失,也必然直接或間接地損害社會公眾的長期利益,。 但是,,社會公眾對于公用產品價格的提高出現不滿和反對態(tài)度,理由之一是:公用事業(yè)企業(yè),,憑借其壟斷地位,,其企業(yè)管理者和員工大都享受著高工資、高福利,,顯然公用事業(yè)企業(yè)并沒有虧損,,所以沒有漲價的必要。而一旦漲價,,壟斷企業(yè)的利益進一步提高,,相關產品隨同提價,最終的利益受損者是所有的百姓,;理由之二是:我國的工資水平遠低于發(fā)達國家水平,,如果簡單地推動公用產品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將嚴重影響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由此可見,,資源性公用產品價格的改革,,決不能一提了之,,而必須有效地調節(jié)因此而發(fā)生的利益格局變化,實現較為公平的利益均衡,。這不只是一個原則,,而應落到實處,應使全體社會成員因此而承受的利益損失得到實實在在的補償,。 筆者主張:(一)水,、電、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帶來的收益,,既不應作為公用事業(yè)企業(yè)的利潤而留在企業(yè),也不應直接作為財政收入由財政部門支配使用,,而應作為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補償,,平均地分配給城鎮(zhèn)和農村居民,最合理的方式是適時地轉入全國居民的社會保障個人資金賬戶,。這樣,,既可有效地平息全國對壟斷產品漲價的不滿,又可為做實社會保障個人賬戶提供一定的資金來源。不要認為,,平均地分配給13億人是杯水車薪,,其實多項公用事業(yè)收益加總起來并不是一個小數目且長期都有進項;(二)為使社會公眾對全國公用事業(yè)企業(yè)恢復信任,,樹立起國家公用事業(yè)服務社會大眾的良好形象,。應立法規(guī)定:全國主要的壟斷性行業(yè)企業(yè)的收益和成本,應向全國人大提出嚴格的預算和結算報告,,由全國人大審查批準,。收益扣除合理成本、扣除國家稅收,、扣除適當比例的擴大再生產資金之外,,應適時地全部轉入社會保障個人資金賬戶(應允許中低收入者適時支取以應對公用品價格變動帶來的生活影響)。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公用事業(yè)的成本是合理的,、收益所得真正為全國居民共享。 公用事業(yè)產品價格改革帶來的收益,,平均地補償給全國居民是較為公平合理的,。首先,受補償者為全體國民,,可使價格改革較為順利地進行,,緩解因此而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安;其次,,可對水,、電、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資源的消耗大戶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減少資源性產品的消耗需求,也真正體現了自然資源屬于全體人民的價值理念,,使較少使用資源的民眾獲得價值補償,;其三,可啟動社會保障個人資金賬戶的做實,,利國利民,。
(作者為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