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爸袊鐣蝿莘治雠c預測”課題組日前一份調查顯示:領導干部對2006年的社會問題的關注焦點中,“社會治安”首次排在首位,,取代了多年一直居首位的“收入差距”,,此外依次排列的是“腐敗”、“失業(yè)”,、“看病難看病貴”,、“農民負擔”、“教育不公平”等,。(12月18日《北京日報》)
是“社會治安”問題更尖銳了,,還是“收入差距”問題相對減輕了?為此,,不少網友陷入爭執(zhí),。而在我看來,如此爭執(zhí)既不可能得出結論,,也沒有什么價值:很明顯,,“社會治安”和“收入差距”根本就是同一個問題的兩面,。就是說,很大程度上講,,“社會治安”實際上正是“收入差距”的反映,、見證,而“收入差距”無非是“社會治安”的病灶,、動因,。 關于這一點,最近沸沸揚揚的廣州擬抬高門檻限制外來低素質人口事件,,或許可以提供一個說明,。廣州所以有此動議,“社會治安”正是一個主要理由———“廣州市每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近80%是外來人員”,,“全市70%以上亂擺亂賣人員屬于外來流動人口”。又是什么造成了外來人口的治安問題呢,?一個最基本的背景還是:社會地位,、謀生能力有限下收入的微薄、生活的艱辛———“外來工幾乎包攬了廣州人不愿去干的最臟,、最繁重的勞動,,拿很少的工資”,“廣州本地人……就是困難家庭也能得到政府相對較好的福利保障,,大多不愿從事這些臟亂差的工種”,。(12月18日《信息時報》) 至此,我們不難看出,,“社會治安”和“收入差距”作為“同一個問題”背后所共同指向的,,說到底,實際上還是一個權利問題———即權利本身的貧困問題,。設想一下:如果外來人員也能像本地人一樣享有“較好的福利保障”,,他們會頂著巨大的壓力去“亂擺亂賣”、干“臟亂差的工種”嗎,?如果他們的權利比如教育權從一開始就能得到保障,,擁有良好的教育成長環(huán)境,又何至到處被人認為“素質低”,、動輒被驅趕呢,? 正如經濟學家阿瑪蒂亞·森所說:“貧困必須被視為是對基本能力的剝奪,而不僅僅是收入低下,,因為收入缺乏可能是對一個人能力剝奪的首要原因,。”這樣看來,,其實不單“社會治安”和“收入差距”,,包括“腐敗”,、“失業(yè)”、“看病難看病貴”,、“教育不公平”等,,其實也都可以歸結為權利貧困的問題(即“基本能力的剝奪”),如“腐敗”問題背后公眾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的貧困,,“失業(yè)”問題背后勞動者的勞動權的貧困,等等,。 “社會治安”也好,、“收入差距”或者其他社會問題也罷,誰成為更為嚴重的問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所有這些社會問題之所以會成為問題的權利根源,并采取可能的措施去幫助它擺脫貧瘠,、虛弱的狀態(tà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