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國內外媒體高度關注8個月之久的騰中“收購”悍馬案看來已經徹底終結,。根據有關報道,騰中重工總經理已經明確否定了離岸收購的可能,,通用公司已經開始關閉悍馬業(yè)務,。令人驚訝的是,這筆從一開始就疑云重重的交易在宣告終結之時,,又制造了一朵新的疑云:當事企業(yè)和中國監(jiān)管部門究竟誰在說謊,?騰中重工和通用汽車方面聲稱,交易失敗是因為“在雙方商定的期限內未能獲得中國相關監(jiān)管機構對悍馬交易的批準”,,按通常人的理解,這表明中國監(jiān)管部門沒有批準騰中重工的申報,。按照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由于這筆交易中方投資額超過1億美元,,投資企業(yè)應提交申請材料報商務部核準,,那么,,如果騰中和通用的說法是真,,應該就是商務部收到了申報但沒有批準,。然而,,就在同日,,商務部方面的正式表態(tài)一以貫之: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正式的申報,。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讓我們從頭回顧這筆疑云重重的交易本身。從一開始,這筆交易在融資結構,、收購后運營方式的可持續(xù)性、擴大在華銷售的前景,、在國內生產的可能性等方面就存在眾多疑點,交易當事方迄今公開披露的信息完全無法解答這些疑問,。再考慮到收購方從無生產經營乘用車經歷,、悍馬虧損嚴重……所有這些問題,騰中重工收購悍馬后能夠在不打中美法規(guī)擦邊球的情況下正�,?沙掷m(xù)生產運營的可能性很小,,此次收購交易方本意不在于此的可能性則不可低估,。既然如此,一起從實業(yè)經營角度幾乎找不到理由的并購案居然得以發(fā)生,,交易雙方的真實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是否有可能具有不正常目的?我們又該如何防范由此而造成的潛在風險,?……從這筆交易提出伊始,,這些現實問題就擺到了相關政府部門和有關銀行面前,。 以騰中重工是私營企業(yè)為由,,否認政府審查的必要性是站不住腳的,。這是因為,這樣一家企業(yè)投入建設必定需要不少貸款,,項目失敗意味著信貸風險,;一家大型工廠如果不能正常投產運營,,占用耕地的建廠區(qū)需要上百年時間才能恢復耕作,;即使收購方真實目的是為股市或其他市場制造題材,、操縱牟利,,這筆交易也讓股市投資者面臨額外的風險。 正因為如此,,即使騰中收購悍馬品牌,、商標和商品名稱的所有權的交易獲批,有關政府部門也必須嚴防日后批準占用耕地建廠,,結果生產不符合產業(yè)政策,,也很難找到銷路的產品,;即使政府批準這筆收購交易,,各商業(yè)銀行也需要對此案收購方實行更為審慎的信貸政策,,防止收購方高風險,,而且高度不透明的經營策略令其貸款面臨巨大風險,。 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在這種情況下,,騰中須向商務部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批之用:申請書,、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境外企業(yè)章程及相關協議或者合同,、國家有關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文件,、并購類境外投資須提交《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其中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境外企業(yè)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的具體內容,、股權結構、投資環(huán)境分析評價,,等等,。 既然商務部發(fā)言人已經明確表示與騰中方面進行過非正式溝通,但“這件事最主要的還應當是企業(yè)自主的決策,他要對并購的方案,、并購的企業(yè)組織模式提出一個合理的方案”,,而“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看到一個合理的方案出來,沒有收到正式的申報”,,是不是騰中方面根本就提不出一個“合理的方案”呢?如果是這樣,,那么又是為什么提不出合理方案呢,? 騰中悍馬交易的疑云終將廓清,不誠信而蓄意炒作者即使收獲了一時的“知名度”,,也終將為此付出代價。在更廣泛的意義上,,這筆交易及其爭議是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警示,。全球性經濟金融危機創(chuàng)造了海外投資的良機,,我國政府也為此制定了一系列鼓勵政策,,但這并不等于就沒有心懷叵測之輩企圖打著“對外直接投資”旗號洗錢和資本外逃,,不等于就沒有人會企圖套取銀行和投資者巨額資金后,,以對外投資名義卷款出逃,,給國內留下滿地爛賬。實際上,,中國改革開放后對外直接投資發(fā)展歷程,,始終伴隨著資本外逃和洗錢的問題,。而在近兩年的海外投資熱潮中,,某些投資額數以億計的交易也頗為可疑,。政府有關部門,、商業(yè)銀行應當對此給予足夠警惕,并不排除在時機成熟時,,總結經驗教訓,,對海外直接投資熱潮進行調控,。(作者系資深財經評論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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