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8年10月21日晨會后,,王先生和李先生因工作意見分歧致原有個人矛盾激化在公司大打出手,此時孫先生(被保險人)正路過兩人身邊,,飛來的杯子不幸傷及孫先生的右眼睛,,當時孫先生右眼腫痛,及時被送到XX醫(yī)院進行救治,,診斷為:右眼外傷,,右額部外傷,,經(jīng)半個月治療后好轉出院。 孫先生曾于2004年6月5日投保XX保險公司意外傷害險,,附加意外醫(yī)療險,。險種為交費有效狀態(tài)。孫先生(被保險人)是否可以申請及賠付意外醫(yī)療保險金呢,? 發(fā)生事故后,,孫先生及時通過全國服務熱線報案,保險公司及時給客戶寄發(fā)了理賠慰問卡及申請書等資料,。孫先生在出院后很快按慰問卡提示準備理賠資料,,并于XX年X月來保險公司提交意外醫(yī)療理賠申請。經(jīng)審核,,資料齊全,,公司予以受理,10個工作日已結案,。
專業(yè)解讀:“意外傷害”是指“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遭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孫先生是在王李打架過程中,,路過該處被飛來的杯子傷及右眼及額部后被醫(yī)院診斷為“右眼外傷,、額部外傷”,該事件符合“意外傷害”定義,。 保險公司到孫先生所在公司及公安機關了解事件過程及性質后,,排除了孫先生本人故意參與打架事件嫌疑,故孫先生的意外事故不屬于條款所述責任免除事項中的毆斗行為所致,,亦屬保險責任,。 結論:孫先生材料齊全可以申請意外醫(yī)療保險金,通過上述分析,,孫先生此次受傷是因意外傷害事故,,根據(jù)保險條款中保險責任的約定,屬意外醫(yī)療保險責任,,孫先生可以得到XX公司的意外醫(yī)療保險金賠付,。(中國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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