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全國人大的立法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近日表示,,立法工作應當注重人大常委會主導作用,減少部門起草立法草案的情況,并要敢于在爭議點上做科學決策,。 王利明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曾參與多項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在談到對于立法工作的建議時,,王利明表示,雖然現(xiàn)在部門立法的色彩越來越少,,但還有一些立法草案仍然是由部門負責起草,。這樣的立法,部門可能熟悉了解情況,,但會往往帶有濃厚的部門色彩,,受部門利益影響較大。因此,,重要的立法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起草,、審議,以保持立法的質量,。 王利明表示,,現(xiàn)在利益訴求多元化,任何變化都會出現(xiàn)不同的聲音,立法要在不同的聲音反映上來后勇敢地做出決策,。立法工作要防止爭來爭去,,最后在特別需要解決的問題上都回避了,棱角磨光了,。 此外,,王利明還建議,立法工作要將事前的調研與事后的評估相結合,。不要立法結束就大功告成,,而是要注重進行法律評估,看其是不是發(fā)揮了作用,,發(fā)揮了多大作用,,還有哪些地方需要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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