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思南縣農民朱應濤,、陳仲軍冒充殺手向四川官員敲詐,,先后有17名局長“拿錢消災”,共匯給兩人近12萬元,。直到四川資陽的張局長報案,,朱應濤和陳仲軍的美夢才被打碎(據中新網)。 在這起案件中,,為什么絕大多數的局長和副局長都不報案,,而是選擇悄悄給錢?有些人可能覺得報了案也得不到切實的保護,。當報案人只受到語言威脅的時候,,公安局是不會采取實質性措施進行保護的。有些人可能覺得花的錢可以用公款報銷�,,F在的賬務制度不嚴格,,報案可能解決不了問題,不如悄悄花一筆錢買通殺手,。有些人可能覺得每個人都可能得罪人,,而當了局長和副局長以后,得罪人更是無法避免,即使他們自己認為處事很公正,,也不能保證別人就不記恨了,。所以,究竟得罪人沒有,,這些局長和副局長自己都不一定清楚,。即使“消災錢”不能報銷,自己也花得起,,身家性命是最重要的,。 眾多局長和副局長不報案又悄悄匯錢,最大的可能是害怕主動報案引火燒身,。17位局長和副局長都是通過法律考試的,,卻“集體無意識”地不報案。達州1位副局長一下子匯了4萬元,,都不愿意報案,,確實令人費解。只好這樣推測,,他們害怕引火燒身,。 近年來,很多腐敗案件都是因為意外牽連而引爆的,。如果有些局長和副局長本身不干凈,,報案以后,公安局查找他們的社會交際關系網,,最后就有可能意外找到他們腐敗的線索,。但是,不報案的局長們還是忽略了一個問題,,就是敲詐人最終可能暴露,,仍然不能實現“丟芝麻保西瓜”的目標,因為不報案行為本身,,可能就是一只露出的“馬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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