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北京奧運會專題]
本報訊
一家貿(mào)易公司的經(jīng)理王先生去年用原下屬小吳的身份證申購了4張奧運會比賽門票,但后來小吳卻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這4張珍貴的奧運門票領走了,。王先生要求小吳返還門票未果,,便告上了法院。北京豐臺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這也是該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奧運糾紛案件,。 王先生起訴稱:小吳原是他公司的下屬職工。在去年奧運門票的申購期間,,王先生在明確小吳不申購奧運門票的情況下,,征得她的同意,以小吳的名義和身份證件在網(wǎng)上申購了他想申購的奧運門票,,并于2007年9月成功申購到兩場比賽的4張門票,。奧運門票確認函上明確留有王先生的聯(lián)系電話。王先生于2007年9月26日在銀行交付了4張門票的票款合計1600元,,并留存了銀行代收憑證,。 但到了奧運門票正式生效后,小吳卻在沒有告訴王先生的情況下,,于2008年6月28日到銀行領取了4張門票,。王先生得知此事后聯(lián)絡小吳要求返還,小吳卻拒不承認,。無奈之下,,王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小吳返還非法占有的奧運門票4張,,或者返還不當?shù)美?6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