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6月審議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公眾期望汶川抗震好做法能夠上升為法律,。汶川大地震對現行的防震減災法是一次“大考”,。在積累了大量的經驗與教訓之后,對防震減災法進行修訂,,當然是很有必要的,。不過,我們不能操之過急,。 誠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防震減災法起草小組成員莫紀宏對記者說“防震減災法的修改計劃是在汶川地震之前提出來的,,這是完善我國防震減災制度自身的需要,,而不是因為有了大地震才臨時想起來要修改這部法律”。也就是說,,這次修訂并無“搶時間,、趕進度”的味道。那么,,這次修訂不妨往后推一推,,至今年年底修訂也不為遲。 在如今這個信息化的開放年代,,修法不僅要聽取專家的意見,,更要廣泛吸收民間智慧。而目前,上上下下都在忙于救災,,不少災民還在焦急地等待帳篷,、簡易房,一些地方的交通尚未恢復;一些專家還在救災一線,,更多的老百姓也正忙于救災,,忙于重建家園。一句話,,眼下,,很多人無暇冷靜地、系統(tǒng)地來思考如何修訂防震減災法,。 再者,,相對于“8年重建”,這次的救災工作剛剛開始,,很多從未遇到過的經驗與教訓還在形成之中,。倉促修訂,恐生遺憾,。
修訂后的防震減災法,,起碼要管若干年,要有利于日后的抗震減災,。既然“不是因為有了大地震才臨時想起來要修改這部法律”,,那么,不妨“因為有了大地震”,,我們更應盡可能把現行的防震減災法修訂得更科學一些,、更周全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