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將推出國內首個“法治指數”評估體系,,該市已邀請香港大學教授戴耀庭,、浙大教授錢弘道,,就“法治余杭”評價標準進行探討,、制定。(據《中國新聞網》) 據了解,,目前中國僅香港地區(qū)于2005年出臺“法治指數”評價體系,,內地則是空白�,!胺ㄖ沃笖怠本褪橇炕ㄖ平ㄔO的標準,,客觀地講,制定這么一個標準難度不小,,余杭勇于探索是值得肯定的。 對一個城市,、一個地區(qū)法制建設水平進行實事求是地考核,、量化,關鍵取決于評估體系要科學,、客觀,、公正、可行。作為一種體系,,主要由評價標準,、信息采集、評估機構等幾大部分組成,,其中每一部分都需要吸收社會民智和群眾參與,。筆者對此建言獻策:首先需要開門納諫,廣泛聽取,、采納百姓意見和呼聲,。其次,“法治指數”應重視對政府部門執(zhí)法能力,、執(zhí)法水平及遵守法律情況的考核與評估,。第三,“法治指數”評估機構應保持獨立性,,具有公信力,,嚴守程序規(guī)范,免受政府影響,。第四,,“法治指數”評估千萬別搞成花樣翻新的“法制政績”。 老實說,,法治政府不是評出來的,,而是通過嚴格執(zhí)法、守法,,用親民行動塑造起來的,。是政府長期敬畏法律,嚴格自律“打磨”出來的,。據了解,,2007年香港“法治指數”得分只有75分,按滿分100分評價僅是中等偏下水平,,而香港法治歷史比內地長得多,,市民對政府的監(jiān)督比我們要強得多。我們搞“法治指數”評估,,目的是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千萬別指望評出個法治“金牌”、“銀牌”,,當作政績炫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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