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電
廣州兩公司為實現預期收益虛構債權債務關系,,騙取法院裁定強制執(zhí)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這起離奇的訴訟詐騙案做出判決,,撤銷一審裁定,并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3萬元的罰款,。 2004年3月,,廣州科源中小企業(yè)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為了盤活和調整其法人股投資并實現收益,與廣東銀達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現廣東銀達擔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商討達成了法人股轉讓協(xié)議,,約定科源公司將持有的三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轉讓給銀達公司,。因暫時無法過戶,雙方決定以法院裁定方式實現轉讓,,簽訂了科源公司向銀達公司借款880萬元的臨時借款協(xié)議,。 2004年9月,銀達公司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科源公司立即歸還借款人民幣本金880萬元及違約金24萬元,共計人民幣904萬元,,并提供了借款協(xié)議復印件,、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及催收函等證據。在一審審理過程中,,銀達公司和科源公司達成和解協(xié)議,,銀達公司同意科源公司以其擁有的三家上市公司股票作價抵償,法院遂作出民事調解書,。 執(zhí)行局在強制執(zhí)行股票過戶至銀達公司名下時,,發(fā)現問題。法院認為雙方提供虛假的證據材料,,通過訴訟形式使法院作出錯誤裁判,,構成訴訟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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