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德國大眾汽車股份公司因注冊“途安”商標被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遂將商評委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商評委的復審決定,,結果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駁回大眾汽車公司的訴訟請求。 據(jù)了解,,大眾汽車所申請注冊的“途安”商標未獲批準是由于和紹興第二汽車配件廠在類似商品上已注冊的“安途”商標近似�,!鞍餐尽鄙虡嗽缭�1997年就已核準注冊,,指定使用商品是汽車配件。商評委認為,,“途安”與“安途”在含義上無明顯區(qū)別,,呼叫上也可能一致,已構成近似商標,。 法院認為,,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汽車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汽車配件商品屬于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功能,、用途及銷售渠道均有交叉之處,已構成類似商品,。 審理法官表示,,原告所提申請商標在上市以后獲得廣泛聲譽和多項榮譽以及廣泛的知名度的理由,未在復審程序中提出,,也未提交相關證據(jù),,所以不屬于本案的審理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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