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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記者:黃深鋼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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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電
浙江省湖州市的顏某等三人發(fā)現(xiàn)小偷在偷自己的自行車,,遂上前圍毆,,致使小偷情急之下跳入河中溺死,。日前,顏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湖州市南潯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2007年5月25日,,在湖州市南潯區(qū)安達碼頭附近,年僅17歲的周某因偷自行車而被失主顏某等人抓獲,。顏某,、韓某等人用扳手和石塊毆打周某。被打破頭的周某為掙脫他們的圍毆,,逃上�,?吭诖a頭的大貨船。顏某等三人也跳上船,,繼續(xù)對周某實施圍追堵截,。周某情急之下跳入河中,試圖游到河對岸,。但游到河中央時,,周某體力不支,沉入河中,。而此時,,追趕周某的韓某等人沒有積極搶救的意識和措施,直到確認周某已沉入河中,,方才悻悻欲離去,。附近船民報案,三人被趕來的民警抓獲,。 本案的承辦檢察官指出,,顏某等人實施的圍毆與周某被迫跳水逃避具有直接因果關(guān)系。而當周某處于可能死亡的危險狀態(tài)時,,顏某等人應(yīng)當盡力救援落水者周某,。然而,他們未予救助,,這種不作為行為導(dǎo)致了周某死亡的后果,,應(yīng)當以故意(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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