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勁松狀告鐵道部一案遭一審駁回后,,其上訴日前又以敗訴而告終,。北京高院終審認定,鐵道部《春運通知》不具備價格制定的性質,,故鐵道部不具有申請聽證的法定義務,。郝勁松則表示,,他將繼續(xù)向最高院申訴。
再次看到郝勁松敗訴的判決,,并再次看到郝勁松倔強的申訴后,,筆者禁不住對郝勁松的維權之旅報以更深的欽佩和敬意了。
的確,,多少人面對來自壟斷行業(yè)的權利宰割和經濟盤剝,,均會世故地選擇忍氣吞聲或逆來順受,因為誰心里都十分清楚,,從經濟層面“算計”類似維權行為的最終結果,,走法律索賠之路,終究是一百個不劃算的,�,?墒牵偃粑覀儞Q一個角度,,即從公民權利的角度來衡量,,便會發(fā)現這微不足道的索賠卻分明意義深遠。畢竟在這個有十多億國民以火車為首選出行工具的國度,,火車票價的每一次不經意的升與降,,便都與國計民生或公民權利息息相關。也許郝勁松的申訴依然會遭至敗訴,,但他雖敗而猶榮,。
曾有民權專家說:社會成員對公共權力的要求若不為立法所確認,便不可能成為法定權利,,至多只是道德意義上的權利或習俗意義上的權利,。通過回放郝勁松坎坷不堪的維權歷程,,他帶給國人的啟示同樣是深刻的,即權利只有在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心中都生長起來時,,它才能不斷向理想中的法定權利之目標大踏步地邁進,。 這起曠日持久的維權官司,最終將會成為公民維權的一個頁碼,,被更多的國人收藏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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