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提交廣東省委全會討論修改的文件透露,,廣東將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chǎn)在一定范圍內的報告制度,具體內容包括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為探索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責制度,,“一把手”將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