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4日表示,,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政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一律不得搞商品房建設,。“‘農地入市’調控房價”,、“‘小產權房’將放開”等說法毫無根據。 近日,“國土資源部將推廣農村土地入市調節(jié)房價”“‘農地入市’解困高房價”等報道頻現(xiàn),,引發(fā)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國土資源部有關業(yè)務司局負責人24日聲明說,“國土資源部醞釀新版土地調控”的說法系誤讀,,也不存在“國土資源部將推‘農地入市’調控房價”之說,。在我國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框架下,“農地農用,、農地農民用”原則不得動搖,。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正在一些地方積極試點,,但僅限于城鎮(zhèn)建設用地范圍外的非公益用地,主要是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不得搞商品房建設,。探索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更不能解讀為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農村集體用地除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外,,還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稗r村集體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兩字之差,相差甚遠,。 關于土地供應管理與當前房地產市場運行的關系,,這位負責人表示,房地產價格是市場機制和綜合政策的產物,,不可能由土地政策主導,。目前,針對部分房地產重點城市的調研已經結束,,有關方面正在加緊研究,,將積極出臺政策性成果。加強房地產批后監(jiān)管,、嚴厲打擊閑置土地等細化政策正在緊鑼密鼓醞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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